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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吃忆苦饭

1978年我10岁,在那一年我实实在在感觉到,这生活开始变好了。
1978年是中国开始改革放的年代,说我从那一年开始感受到生活变美好了,并不是吹我有多么聪明,有着“春江水暖鸭先知”的动物直觉,而是在那一年我家调到了绥芬河。而在绥芬河生活的几年里,我的记忆中再也没有了苦涩的感觉。
在1978年之前,我家住在东宁。现在我手里还有一张照片,记载着在东宁苦涩的生活。那是我和我弟兄三个人的照片,照片上最引人注目的不是人,虽然人也是面黄肌瘦的,但人穿的衣服更加的触目惊心。黑白照片,看不出衣服的颜色,但可以清楚地看到衣服上大大小小的补丁。在我的衣服裤子上,没有十个八个,也有五个六个。但我妈妈说,这只是能看到的补丁。因为那个时候穷,也没有那么多的东西,买布是需要票的,所以衣服基本上是捡大人的,破了再补,补了再破,破了再补,所以上边是补丁摞补丁,根本查不过来。
虽然衣服很破,但在那样一个年代,作为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可能还没有美的意识,也不容易象现在的小男生一样多愁善,能对着镜子扭扭捏捏照上大半天。那个时候的我,最关心的是吃,记忆最深的也是吃。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最好吃的一顿饭是年三十吃的,是一顿饺子。那年快过年了,我妈妈突然生病住进了医院,我的年夜饭只能是在医院吃了。那是一顿饺子,是我记忆里吃得最香的一顿饺子。馅里有许多的大肥肉,还有大葱。这样的饺子可能把现在的人吃恶心了,但在当时却是无上的美味。
关于饺子的另一个记忆和我家邻居有关。我家邻居姓冯,他家的孩子和我是同学,我们是一块玩大的。这位姓冯的邻居比我父亲岁数大,所以我叫他冯大爷。冯大爷是俄语翻译,经常来往于中国和前苏联之间,所以家里经常有一些前苏联的肉罐头,用来包饺子。现在的肉罐头可以没有人愿意吃了,但当时能吃上一顿肉罐头馅的饺子,无疑是神仙才能过上的幸福生活。
但这种幸福生活我的距离却差了不只十万八千里。虽然我经常在冯大爷家里看着他们打开罐头,包好饺子,下到锅里甚至是端到桌子上,但这样的饺子我却从来没有吃到过。这倒不是说冯大爷家人扣门,而是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人们已经养成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习惯。
正是因为嘴缺油水缺的厉害,所以我小时候所有的违法乱纪的行为(家法家规)也都跟吃的有关系。那个年代没有冰箱,人们都把过年时要吃的肉,埋在雪堆里,上边再浇上几盆水,冻个结结实实实儿。我就象老鼠一样,在雪堆上挖个洞,把里头的肉拽出来,切成小薄片,在炉箅子上烤得焦黄,沾点酱油放进嘴里。
记得有一年我得瑟大劲了,用炉子烤肉把周围的小朋友请了一遍,那感觉真是倍有面子。但脸上有光了,屁股和受了罪。三十那天,我妈把堆肉的雪堆都捣成雪末了,也没找着埋着的那块肉,结果只能是请我吃顿笤帚疙瘩炒肉(打屁股)。
这样的记忆,等我到了10岁左右的时候,一下子就没有了。倒不是说我家的生活一下子就怎么上了五六个台阶,但起码在吃的东西上,不再简单、不再困难。而且随着时间的过去,吃的东西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好。但我搜遍了我的记忆,对于这种好,却再也找不到什么深刻的印象。只是记得,从某一年开始,我家年夜饭的餐桌上,至少有花花绿绿的十个菜,但吃的是什么,都已经记不住了。
这让我想到《张飞流水帐》里的一个故事。说有一次,张飞打了个大败仗,整的自己遍体鳞伤的,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到了第二日的中午,张飞是又累又饥又渴,伤口开始发麻,眼前金光灿烂,远远看到前面似乎人影晃动,他大叫一声伸手去摘矛,眼前一黑,就此人事不知。
张飞醒来后见一大婶,慈眉善目的。看他醒了,起身端了一碗东西过来,说道:将军,起来喝点东西吧。张飞挣扎着,接过碗来一看,是一碗莲子粥,一仰脖,咕嘟咕嘟喝了下去,入口嫩滑香甜,只觉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叫道:再来一碗!大婶似乎面有难色,拿着碗转身出去,一会儿工夫回来了,张飞接过碗来没有一饮而尽,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得慢慢品尝,于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咂着,却发现味道虽然还是刚才那味道,但却稀了很多。这时大婶说了一句话:好东西就那么多,要想再多,便只能稀释了。
这当然是个编出来的故事,你就是给张飞十碗莲子粥,他也会象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哐的一声,倒进嘴里。至于莲子粥是什么味,可能他根本尝不出来。
但这个故事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是什么好东西,如果多了,那给人的感觉也就稀溜了,甚至让你完全没有了感觉。
就拿吃的东西来说吧,改革开放以来,可以说吃的东西是越来越多,吃的也是越来越好,但我们听到的是什么呢?是没有什么可吃的抱怨,是现在吃啥呀的牢骚。
这让我想到了另外一个故事:说有个老农,喂牛的时候,总是把草料铲到一间小茅屋的屋檐上。大家感到奇怪,于是就问道:“老伯,你为什么不把喂牛的草放在地上让它吃呢?”老农说:“这种草草质不好,我要是放在地上,牛呢就不屑一顾;但是我放到让它勉强可够得着的屋檐上,它会努力去吃,直到把全部草料吃个精光。”
其实,我们很多人,或者说绝大多数人都象那头牛,都很在意那些遥不可及的东西,而对于已经到手的却不屑一顾。
在电视剧《家有儿女》里,有这样一个情节,该不该吃忆苦饭,也就是说把野菜之类的煮煮,大家尝尝,回忆回忆过去吃过的苦。电视剧里的处理是,这忆苦饭就没有必要吃。为什么呢?将来已经不可能过上那种苦日子了,那还遭那个罪干啥呢?
但我现在认为这忆苦饭应该吃。吃忆苦饭不是让我们记住过去的苦日子,而是一种对历史的尊重,一种对我们自己的提醒。它能让我们记住,我们曾经走过什么样的弯路,应该怎么珍惜现在的生活,应该怎么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忘记这一切,则很容易让人刚刚过上几天好日子,就什么都不知足,端起碗来就吃肉,放下筷子就骂娘。

2008-4-28 by 阿元 [回复 28][阅读 ]

圣人为什么只能出现在古代?(5)

对于这些土豆,这些散落在广大区域内的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们,虽然法制的建设意义不大,但集权的统治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些土豆们虽然很少作奸犯科,但他们的私心,也就是小心眼还是有的,而且相当的多。这也就是后世常说的,小农意识。这种小农意识,让他们特别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你想让他们交税纳粮,除了草案苦口婆心的教育之外,不上点手段怕是不行的。而这需要上的手段就是:专制。从上到下,从皇帝、大臣、地方官到士兵,建立一个庞大的,覆盖全国的,由皇帝为塔尖的,以官僚为支撑,以武装力量为支持的专制政权体系,从此在中国的大地上诞生,并一直持续了几千年。
这个也不是阿元用脑袋硬想出来的,而是有专家也论证过的。象马克思说过反对滥用“封建”,还鲜明地表现在,他把政权分裂视作封建主义的要素,因而明确主张: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与封建制度是相背离的。
就政治制度层面而言,马克思、恩格斯历来把东方国家形态称之“专制主义”或“东方专制主义”,并将其与西欧封建主义严格区分开来。就笔者阅览所及,马克思除将中古日本视作封建社会外,未见把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的中古形态称之封建社会。这与马克思谨严的封建观直接相关。
马克思晚年的民族学笔记集中显示了专制主义与封建主义不相兼容的观点,如他在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一书的笔记批语中指出。印度存在集权君主制,阻碍了印度社会向西欧式的封建制度演化。马克思引用柯瓦列夫斯基的书中文字说明此点:“到蒙古人的帝国末年,所谓封建化只发生在某些区,在其他大多数区,公社的和私人的财产仍然留在土著占有者的手中,而国家公务则由中央政府所任命的官吏办理。”
而这种专制的体系,正是法制建设的大敌。因为法律建设的基础就是公平、正义,而这种公平正义却极大地妨碍了官僚们的权力,侵害了他们的利益。所以虽然中国自古就鼓吹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自古就没有做到过。我们见到更多的,是刑不上大夫,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儒家文化之所以能在几千年里,一直祸害着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并不是儒家文化的错。就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一样,谁愿意说什么就说什么呗。而真正让儒家文化起到祸害人的作用的,是古代的专制制度和专制政府。这种古代的专制制度,需要一种文化来维护,而提倡大家都要做好人,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文化正好符合了这一要求。再加上孔孟之后的大儒们,虽然说打的是孔孟的旗号,骨子里却想着的是自己的利益,所以他们没有孔孟周游列国宣扬自己主张,即便是得不到重视也不改变自己见解的风骨和勇气。他们为了让儒家文化这盘菜更适合以皇帝为首的官僚体制的口味,也为了让他们自己能当上更大的官或者捞到更大的名,不惜曲解孔孟的见解,来迎合当权者的意思,以便捞到更多的好处。
象以半句话来解释孔孟之道的事,后世是经常发生。最著名的是孔子提倡“以德报怨”,好象孔子多少有点精神病,你就是打了他十个大耳光,或者是踹了他八十脚,他还会笑嘻嘻地给你钱一样。而这种“以德报怨”的曲解,发展到了极至就是“唾面自干”。这是来自唐朝的一个故事。当时有个叫娄师德的,得到武则天的赏识,招来很多人的嫉妒。所以在娄师德的弟弟外放做官的时候,他对他弟弟说:“我现在得到陛下的赏识,已经很都人在陛下面前诋毁我了,所以你这次在外做官一定要事事忍让。”他弟弟就说:“就算别人把吐沫吐在我的脸上,我也不打他,我擦,我擦,我擦擦擦……脸上还要笑嘻嘻的,怎么样?”这弟弟够孙子的了吧?但这还不够!人家娄师德说了,“这哪能行呢?你擦了,不是打别人的脸,违背别人的意思吗?那应该怎么办呢?你应该不管他,让这口唾沫在脸上自己干掉。”
多么可怕的思想,多么可怕的文化。正是这种可怕的文化,让许多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在面对外族侵略的时候,在外族抢劫、杀碌、强奸他们的子女的时候,他们还可以笑脸相迎,因为他们要以德报怨,因为他们要遵守孔子定下的道德。
但这全是放屁,这屁是后来的软骨病的大儒们放出来的。孔子的原话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句话让我们看到了孔子他老人家,是长着脊梁骨的,是挺男人的一个人,但可惜的是,这根脊梁骨被后来的,孔老二的徒子徒孙们给抽出去了。
象这样的,听话听半截的,还有一句著名的话:故国虽大,好战必亡。这句话是一本据说是姜子牙写的,一本叫《司马法》的书里的话。这句话本来和儒家文化没有什么关系,但因为说这句话,显得特别的仁义,和后来的所谓的儒家文化的意思差不多,结果经常被某些大儒们挂在嘴巴边上,提醒古代的统治者重仁治,轻武功,别人打你的右脸,你要交给他你的左脸。但这些大儒们一是有点不要个脸,二一个有点欺负别人没有文化水儿。这么说的理由是,这句话被他们阉割了。这句话整完整了是:“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还有一篇文章,也是支持阿元的观点的,全文收录如下:
据说中国是信奉人性本善的,这个和西方人不一样。西方相信人性本恶,所以设计出了一系列制度防范大家,让坏人无漏洞可钻。这样谈下来结论当然是中国人吃亏就吃亏在太忠厚了,太相信人了。圣人说了:“人之初,性本善”。圣人又说了:“人人可以象我一样,当圣人。不要搞盲目崇拜。我不是天才,不过是把你们喝咖啡的时间都攒下来,用来养浩然正气,结果腰不酸了,腿不疼了,给皇上进谏有精神了。浩然正气,养着方便又实惠。”
你要是光看圣人的话,你会觉得古代中国实在是太可爱了。不信人性善简直就是瞎了良心。可是你要是真在当时街上溜达溜达,很可能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你会怀疑,这些圣人怎么都跟上学时候碰到的政治辅导员似的,一个个瞎三话四的。
比方,知县老爷对人性就有另一种估计。看古代小说的时候, 经常能看到老爷断案子的场景,当真是英明神武:一拍惊堂木,大喊一声:“人是刁虫,不打如何肯招!”然后开始棍棒伺候。《叫魂》里对清代的刑讯做过一个描述(这种刑讯是合法的),说当时那种夹棍,如果碰上比较敬业的衙役,只一夹,就能让你的腿骨夹出裂缝来,再夹一夹,就能把约翰逊一下夹成张海迪。饶你是再刁的刁虫,也得给教化成爬虫。
圣人说人性本善,知县老爷说人是刁虫。哪个有代表性呢?我觉得还是知县老爷有代表性,否则就很难解释对人性这么有信心的国家,为什么会在法庭上弄一堆夹棍来获取真相。据说西方是相信人性本恶的,但英国人弄了一堆陪审员和律师,取代了夹棍。清朝一个使节刘钦差,曾经观摩过英国审讯,后来纪录道:老百姓是很愚蠢的,法庭怕他们太傻,有苦说不出,所以设立了律师。
那么,清朝没有律师却有夹棍的原因,是不是因为领导对老百姓的智商估计过高,而对他们的道德水准估计过低呢?
我觉得,刘钦差和众知县对老百姓的评价是有普遍意义的。他们往往认为老百姓是“非傻既刁”或“又傻又刁”,评价实在是不高。他们说的人性善,全善在了领导身上了。人家说的人性恶,却多是堤防领导手持夹棍,恶性大发。二者之间的分野又那里是对人性本身的评价差异呢?
碰上了端坐在夹棍从中的知县老爷,众刁民全然没有脾气,只能任打任夹。说让你纳粮你就纳粮,说让你抗大包你就扛大包,说多受你些火耗就多受你些火耗。一点脾气没有。有时候你交粮人家还不收,说下班了,还把你着急够呛,大家急不是怕缴不上粮,国库受损失,而是怕人家明天上班一查:这小子逾期没缴,先别缴了,说你呢说你呢,先别忙着缴了,上来夹一棍子再缴。你去告人家欺负人?告上去就知道人家一伙的:好,发回重审,看老爷不夹死你个龟孙!
这个时候,其实古代的这窝官和一个成功的黑社会没有什么两样。这窝官的算计和黑社会的算计也没有什么太多两样,都是怎么从这帮子刁民身上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百姓对黑社会与官的界定有时候也模糊,反正都是能拿东西能夹人的。我记得看过古代一个民谣:贼来如梳,兵来如篦,官来如剃。官的搜括效率还远在盗匪之上。但是大家也不要全然骂倒这些贪官。把大家剃了个秃瓢的官有的时候还是宝贝,百姓一时还舍不得放他走。有个记载说:一个贪官离任,可愁坏了一众百姓,大家都叹气说:好不容易喂肥了一个,现在又要换个空肚鸭来了,可如何了得?
当然,大家最怕的还是流寇。因为流寇和一般的坐寇左坐官不一样,他们是一锤子买卖,都是宁愿杀羊不愿剪羊毛的主儿。天下大乱的时候,流寇流官太多,老百姓受不了这个祸害,当真是受苦人盼望好光景。这个好光景就是杀羊的变成剪毛的那一天。到时流寇坐在大堂上,不杀人了,改拿棍子夹人,众绵羊一起叹服:河清海宴,真太平世界也。
马克思有个很有名的比喻,他说东方民族的人民就象一个大麻袋里的土豆,一个个慈眉善目的受气样,彼此分散,没啥组织。如果对比中西历史,也可以发现:中国社会结构的特点是有一个庞大统一的帝国权力组织,剩下的就是完全分散的小百姓。完全缺乏西方中世纪的中间组织,没有享有自治权利的城镇,没有分散的贵族权力,没有和国王抗衡的宗教组织。整个国家就是一帮子伙在一起的领导,加上几千万或者几亿个土豆。
刁民被棍子夹成了土豆。土豆只能有土豆的活法,就是老实。领导隔三岔五地可能掏几个土豆出来,刮了皮,或清炒或醋溜,其他土豆只能老老实实,盼着别轮上自己。情绪激动喜欢瞎叫唤的土豆一旦被领导发现,肯定被拿出来油炸了下酒。土豆进化的结果就是土豆越来越象土豆,淀粉越来越多,血性越来越少。
领导上也会有困难,那就是有可能会有入侵者。农业帝国最害怕游牧民族的入侵,游牧民族偏又最喜欢入侵它,都想来分点土豆吃吃。这时候,领导又希望这些土豆忽然精神焕发,杀退这些蛮子。但是“撒豆成兵”总是很困难的。土豆早已被夹棍夹成了淀粉球一个,打仗实在不是强项。帝国有庞大的财力,有庞大的人力(或者说土豆力),有各项军事物资,按理说,打几个蛮子应该问题不大,可结果往往是不尽人意。
说起财力,宋朝皇帝曾经盘算过:我悬赏多少匹布买一个契丹人头,价格应该说是不低了。契丹也没所少人,我花不了多少布就能把他们的头全买下来,大家穿衣服省点就是了。可悬赏出来以后,并没有出现大批契丹人自杀了把脑袋换布穿的喜人景象。我想即便皇上把这些布裁剪成范思哲西服,结果也未必会有两样。
至于人力,情况就更荒唐。满洲入关的时候,人口只有三十万到四十万,这个数字实在是小得可怜。要知道,当时明朝有差不多一亿人(或者说有一亿个土豆先生/女士)。同样,蛮族入侵罗马帝国的时候,人口和罗马人比起来也少得不成样子。汪达尔人只有8万左右,居然也征服了整个北非。我想那些罗马老百姓多半觉得战争类似于黑帮火并,和自己这个土豆没有什么大关系,还是当继续土豆比较稳当。
土豆的这般算计倒也没什么大错。可怕的倒是:大家被土豆化的过于严重,以至于即便明知对方要拿自己清蒸油炸,也很难有效抵抗敌人。《草原帝国》里转载过一个例子:蒙古入侵河中的时候,一个蒙古骑兵碰上了一个老百姓,就让他趴下受死,那个河中土豆堪称良民典范,当场趴下等死。但这个蒙古混蛋手上碰巧没带兵器,就命令这个土豆继续保持卧姿,然后就去找兵器去了。一去大半天,这个土豆也就一直保持卧姿,很有耐心。有人见了,让他赶快跑,他说:我不敢。结果还是坚持到蒙古人回来,一家伙砍死了他。
这些驯服羔羊的背后,就是那些森严的夹棍。没有这些夹棍的反复摧残,没有有组织的系统奴化,你很难想像,一个人会变成这样的一个羔羊一个土豆。
这篇文章的作者叫押沙龙,因为写得太精彩了,所以阿元在这儿把它全用上了。好在阿元写这些不是为了赚稿费,否则很可能还要打官司。
这个押沙龙比阿元厉害,文笔厉害,骂的也厉害。按他的说法,圣人简直就不是个东西。
但阿元并不这么看。周老大也好,孔老二也好,孟老三也罢,他们的心思都是好的,希望通过对完美的道德追求,来实现一个完美的道德社会。这种追求,做为一种教化的手段也无可非议。但就象学雷锋学了这么多年,雷锋不但没有风起云涌,反而越来越少一样,把完善社会的责任,全推道德身上并不现实。
就象有个电影里的台词,是这么说的,你让我们去学雷锋,然后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好事凭啥都叫你一个人占去了呢?
因为大家都有私心,而通过文化大革命也证明了,这个私心仅仅是通过“狠斗私心一闪念”是整不去的,那么咱们就不能指望什么自修的修养,指望对远古时候的幻想,指望仅仅通过道德建设,来建设一个完美的社会。
所以,也许美国西点军校的做法更值得借鉴。他们把雷锋的象挂在墙上,并不是号召大家向雷锋同志学习,而是告诉大家,雷锋是个好士兵,他是我们的榜样。你呢,照着学当然好,不照着学我们也不反对。因为你成不了雷锋,也变不了一个坏人,当然更因为你变了坏人也不怕,还有严格的、执行有力的法律在等着你。
总结一下,圣人之所以只能出现在很古很古的古代,原因就是来自对对完美的道德的完美的追求。
但因为时不再来、时不我待,我们还要与时俱进,所以这种回头望月将毫无意义。
所以,对待圣人的办法是,既然圣人只能存在于很古很古的古代,那么就让他们在那好好的活着吧。别没有什么事就去胳楞(土话,翻腾之意)人家,搅的老人家的灵魂也不得安宁,这么做肯定算不上他们的孝子贤孙。
既然我们处在一个现代的社会,既然我们的私心斗不去也挖不走,既然人的欲望还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那么为什么不接受这一点呢?为什么不把法制建设搞的扎扎实实,并落实的实实在在呢?
这样的社会可能不完美,但却会很完善。

2008-4-25 by 阿元 [回复 13][阅读 ]

圣人为什么只能出现在古代?(4)

这种对于法律的忽视产生的原因,可能和古代中国的农业生产方式有点关系。马克思说过,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就是一个大麻袋里的一个个土豆。(关于这句话,我没有找到原文,如果谁能找到原文,请告诉阿元,阿元请他吃大餐。)
而古代的,包括很古的古代和不很古的古代的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一个个大麻袋里的土豆,是因为那时候自己自足的生产方式。《天仙配》里,七仙女和董永向往将来的美好生活的时候,不就是这么唱的吗?你耕田来,我织布……董永当时就翻了,凭啥力气活都是我干呢?你是神仙,为啥不能使点法术,直接让我过上幸福的生活呢?
这是阿元版的《天仙配》了,实际的情况是七仙女和董永连你耕田来我织布的日子也没有过上,因为七仙女的老妈,王母娘娘不干了。我的女儿,那是仙女啊,怎么能嫁给一个凡人呢?而且还是一个凡到了不能再凡的一个人,一个土鳖型地农民呢?这不是太给我丢脸了吗?不行,坚决地不行。于是硬生生地棒打鸳鸯,横拨拉竖拦地,把他们给拆散了。
从这个故事里,再加上天蓬元帅调戏嫦娥,就给变成了猪八戒的悲惨下场,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中国的天堂并不怎么美丽,连自由恋爱都做不到,还可能有什么乐趣可言呢?第二,天堂也是个人治社会,一切都是官大的说了算。
再回到“你耕田来我织布这个主题上来”,你耕田来我织布,实际上是一种以家庭为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对于生活所需可以完全满足的小农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所以中国有句老话: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不是说古代的中国人都非常的冷漠,都长着一张死人脸,不愿意跟别人说话,而是没有相往来的必要。粮食自己家种了,织自己家织了,家具自己家打了,剩下的针头线脑食盐味精之类的,从游街串巷的货郎手里买点就得了,所以根本没有和别的人打交道的必要。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少了,人和人之间的纠纷自然不多,你都见不着更多的人,你说你跟谁吵嘴去呢?跟谁打架去呢?架都打不了,要那么多的法律干什么呢?

2008-4-24 by 阿元 [回复 10][阅读 ]

圣人为什么只能出现在古代?3

明白了很古的古代的道德水平为什么那么高,明白了圣人为什么只能产生在很古的古代之后,你可能会发现,把现在的,包括不太古的古代的人,和那些很古很古的时代相比,和那些很古的很古的时代的圣人相比,是一种很缺德的事。
这种比较,会让你垂头丧气,会让你自愧不如,会让你伤心欲绝。因为你就算是拍着马,骑着火箭,你怎么也赶不上很古很古时代的人的道德水平。这不是因为现在的人太烂,和古人的差距太大,而是时代不同的,所以社会环境,社会道德都会有了很大的变化。
这就象恐龙的灭绝,不是一代不如一代一样;人类现在的道德水平看起来不如古代的圣人,也不是一代不如一代。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有些学派,还拼了老命地要人们向很古很古的人学习,向很古的圣人看齐呢?这倒也不能说他们是别有用心,只能说他们太希望这个社会完美一点,再完美一点了。
而从孔子开始,就号召人们向古代学习,提倡通过自醒、慎独、修身、养性来打造一个和很古的古代那样的,具有完美的道德的社会的另一个原因是,中国古代没有一个法制建设的传统。
和其他出现比较早的文明相比,中国古代的初始文明具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过分的强调道德的约束,轻视甚至是忽视法制的建设。
在中国文明刚刚出现的原始社会,也就是尧、舜、禹当部落联盟首领的年代里,我们不仅找不到汉谟拉比法典(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谟拉比,约在公元前1792—前1750年)这样比较完备的、系统的法律法规,就是连一点点以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影子,我们都看不见。我们所能找到的,和法律、法制有关系的唯一的一件事,是有关皋陶的传说。
这个皋陶,象所有中国传说中的人物一样,具有半仙的气质。他是中国传说中最为公正的法官,说他有半仙的气质,首先因为他长得就比较怪,清脸鸟嘴。意思是这个皋陶的脸啊,是青绿色,就像一个削皮的西瓜;他的嘴唇像鸟嘴,尖尖的适合吃花生米。大家千万不要认为这种描写是对皋陶的不尊重,在中国古代,尤其是很古很古的古代,人长得怪一点是异象,是富贵的象征。比如有的传说中,尧就有三个眼仁,或者说三个眼珠子;舜呢,有两个眼珠子,当然指的是长在一个眼窝里。如果两个眼窝里,长了两只眼珠子,那只能叫正常。
皋陶在舜的部落联盟中,担任士的官职,概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查长、公安部长。一个人兼着这么多重要的职务,怎么能干得过来呢?人家皋陶有办法,是什么呢?就是养只羊。当然了,咱们管皋陶养的动物叫羊,实际上是不对的。这只动物叫獬郢,长得和羊差不多,但只有一只角,所以被人误会成了独角羊,而皋陶也被误会成中国社会的第一个养羊专业户。
扯的有点远,再扯回来。皋陶养的这个獬郢,那可是只神物,或者说是神奇的动物,它的能耐可比二郎神的吠天犬大多了,这个獬郢能断案,也就是能整明白谁有罪,是谁干的坏事。这放在英国,就是福尔摩斯,放在中国就是狄仁杰。而且人家有神性,根本不用象福尔摩斯啊,狄仁杰什么的费那么大的事,人家啥都知道,搭眼一瞧,阿元在这瞎白乎呢,有罪,我顶,我顶……
被顶的人,当然没有资格请律师,想请也没有,更没有机会提出上诉,因为这只怪兽就是当时的最高法院。而皋陶就靠着有这只怪兽,成了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查长、公安部长。
在正史之中,关于法制建设,《史记》里有这么一段:舜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轨,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度,五度三居:维明能信。”而这个五刑是什么,犯了什么样的罪,该用什么样的刑,这个并没有明文规定。
这种法制建设缺少,没有明确的、详细的法律法规的情况,到了周朝仍然如此。关于周朝,有这样一个成语,叫画地为牢。意思是说周文王治理西岐时,民风纯朴。如果谁干了坏事,比如说偷个东西啥的,或者干了别的坏事了,你用不着象现在似的,又花钱造监狱,又要请警察,还要高墙电网整的严严实实的。那个时候,要在地上画个圈当作牢房,让那个犯了错的人站里边就行了,那人绝不会逃走。这就是所谓的“划地为牢”就是这样来的。
还有许多人,包括圣人孔子,还以画地为牢的故事为例子,说明周王朝,当然是周文王统治的时候,人们的道德水平有多么的高,以仁治国是多么的有效。但反过来,也说明了当时的统治者,对于法律的忽视。

2008-4-16 by 阿元 [回复 16][阅读 ]

圣人为什么只能出现在古代?(2)

这原始社会再理想,再象一朵花,咱们死活是回不去了。一方面的原因是这不符合爱因思坦的相对论;另一方面如果真的要你回去,让你过上那种每天和野兽赛跑,和石头较劲的日子,你保证也受不了。
那么和原始社会相比,其他时代的道德风尚是不是真的就下降了呢?当然不是。实际上,对于原始社会来说,你甚至可以说他们根本没有道德可言。
咱们先来看什么是道德。虽然咱们可能每天都把道德挂在嘴巴上,但真要较起真来,问问道德这两革字怎么解释,恐怕真没有人能说得上来。阿元查了一下,大约是这个样子地。道家则以为所谓天地万物之自然为“道”,而各种事物所得之自然为“德”。对人而言,便是品德。宋明理学家把“德”称作是实行某种原则,有所得于心。
同时,这个德指内心的情感或者信念,用于人伦,则指人的本性、品德。儒家认为,“德”包括忠、孝、仁、义、温良、恭敬、谦让等。
在现代的字典上,关于道德是这么解释的:品行;特指好的品行。
社会上对于道德的定义是这个样子的,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为了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所维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和恶、荣誉和耻辱、正义和非正义等作为评价标准,并逐步形成一定的习惯和传统,以指导或控制人们的行为。道德作为一种概念,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从道德的定义上来看,道德不仅仅是指好的品行,它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评价标准,是一种社会规范,说再白一点是用来限制人们的行为的。
而在原始社会,因为东西太少了的原因,因为人们太穷了的原因,因为那是个自由婚姻的世界,所以根本没有任何的必要,需要道德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束缚。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你看着过有野生动物穿着打扮吗?不是他们不喜欢,而是他们不需要。
而中国历史上的夏商周三个时代,尤其是只到周早期的时代,和原始社会也差不多,起码还具备一定量的原始社会的影子,或者说处于道德的初创年代,所以有些朝代的开创者,象商汤、周文王之类的,在后世者的眼中,不管怎么说都是个道德的楷模,所以才能戴上圣人的大帽子。
说到这儿,大家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圣人只能产生在很古很古的古代。就是因为在很古很古的古代,那个时候的人们,尤其是领导者们的道德素质,以后来者的眼光去看,那是近乎完美的,或者说是高不可及的。在这种情况下,管他们叫圣人,也就是近乎于神的,完美的人,也就可以理解了。
这样的圣人中,只有一个人的年代近了一点,那就是孔子。孔子虽然不是生活在很古很古的年代,虽然他在道德上并不是那么完美,比如他和南子一起坐车,管国家直接要小米(俸禄)等等吧,但他是第一个把古代的圣人树立起来的人,第一个强调道德建设最为重要的人,所以他也搭上了圣人的末班车。
由此可见,古之圣人,和现在的人实际上区别不大。如果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因为那个年代没有那么多的物质诱惑,或者说有些是因为是打江山的,所以对自己的要求不得不严一点而已。

2008-4-10 by 阿元 [回复 21][阅读 ]

圣人为什么只能出现在古代?(1)

看一下中国的历史,有个非常有意思的发现,那就是圣人从来只出现在古代。象炎黄二帝就不用说了,半人半神的传说的人物;尧、舜、禹距今得有五千多年了吧;商汤、周文王是四千年左右。在中国的历史中,离咱们最近的圣人是孔子,也死了有2550年了。在孔子之后,中国人是黄鼠狼净下老鼠儿子了,一代不如一代,一个圣人也没有出现过,出了一个和圣人最沾边的是孟人,但也只能叫亚圣。
不仅如此,在中国圣人或者说在古代许多人的眼里,中国的道德水平也是江河日下。所以孔圣人言必称周礼,而后来的大儒们也是把赞美都送给老祖宗,把复古,也就是一切都按老祖宗的样子干,做为自己毕生的理想。
说到这儿,可能大家想不明白了,人类是不断进步的啊,怎么越进步圣人越少呢?难道真的象许多大儒说的那样,是世风日下了吗?
显然不是。就象传说中的炎黄时代,还有半传说状态下的尧、舜、禹时期,那是什么时候,还是原始社会和半原始的社会。吃的能饱就不错,穿的能不露肉就是好的,能说是幸福生活吗?
但为什么从圣人孔子开始,到后来的大儒们,为什么还要憋着劲地复古呢?为什么要把那个时候夸得跟一朵花似的呢?
原因是他们的着眼点是道德。在他们看来,那种原始社会,虽然吃的差一点儿,穿的更不咋地儿,但社会道德特别的高尚。虽然不能说道不拾遗吧,但也是基本上没有社会问题,更不存在所谓的道德败坏。象后来有的腐败现象、犯罪情况,基本没有,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原始社会,也就是什么炎黄二帝、什么尧、舜、禹时期,还真是个模范的社会。而这一点,马克思也发现了,所以他对于原始社会用了个形容词,叫原始共产主义。
那么原始社会是不是真的象有些人说的那么好呢?是不是原始社会是不是就是理想社会了呢?显然不是,如果是的话,社会就用不着进步了,咱们干脆茹毛饮血去得了。
实际上,原始社会之所以会在有些人眼里看来,在道德建设上那么的完美,原因并不是说原始社会的人道德都一水的高尚,都跟活雷锋似的,成天干好事而不要求回报。原始社会的道德水平之所以那么高,原因非常的简单,在于穷。
原始社会啥也没有啊,没有个人的财产,没有多余的东西,每天翻山越岭,整来点东西够吃就不错了。因为没有私人的财产,也没有多余的东西,所以偷盗就不存在了。也是因为没有私人的财产,所以那个时候当个部落首领,比如说尧、舜、禹啥的,根本没有机会贪污腐化,他们唯一的特权,可能是被女原始人看上的机会多一点,可能会多有几个儿子。
同时呢,原始社会是有其母无其父的社会,也就是说不用结婚,哪个女原始人看上谁了,就可以一块睡觉,男原始人想有个性伙伴,必须得象动物一样,和别的男原始人打上一架,否则就做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原始社会当然不会存在性的犯罪,不会有强奸、通奸之类的罪名。
至于说打架斗殴啥的,在原始人眼里,应该是正常的现象,是展示自己有多么强壮的大好机会,所以也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于是乎,一个几乎没有犯罪,更没有腐化堕落的社会,出现了。这样的社会,在有些人眼里,当然是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一个他们恨不得杀回去再生活一遍的社会,当然会被某些人给夸得跟朵花似的。

2008-4-9 by 阿元 [回复 125][阅读 ]

给别人希望,也是给自己一份希望

这是一个关于爱心的故事。说有个人,到沙漠里去旅行,结果遇到了沙尘暴,迷路了。在走了二天之后,他身上一口水也没有了。在绝望中找到了一口井。这是一口压水井,井边上还有个小屋,小屋的桌子上放着一壶水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请把壶中的水倒入井中,你就会得到更多的饮用水,但千万不要忘了,要给后来人也留下一壶水。
这个人犹豫了很长的时间,他怕把水倒到井里,压不出水来;他怕这口井已经干枯了,那他可真是连哭都哭不出来了。但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这个人还是选择了相信,相信自己的好心,一定能得到好报。
他成功了,他从井里压出了能救他一命的水。临走的时候,他把壶里灌满了水,并在字条上加上了一句话:请你一定一定要相信这句话,好心一定会有好报。
这个故事还没有完,当一个月后,这个旅行者再次回到这个沙漠的时候,这个倒霉的孩子又遇到了沙尘暴,再次迷了路,再次找到了那口井,那口井再次救了他的命。
想到这个故事是因为龙广爱心基金,是想到了为什么要给龙广爱心基金捐一份钱,出一份力。从自私的角度来讲,我们没有必要给这个基金做什么贡献,它和我们每个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但不知道大家想到过没有,这个龙广爱心基金,是不是也象沙漠里的那口井呢?你可能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用不上它,但如果你一旦用上了它,那么它就是用来救命的。
老话说得好,人有旦夕祸福,谁也不是变形金刚,就是变形金刚你还需要加油充电呢,何况是血肉之躯的人呢?
记得在大仲马的著名小说《基度山伯爵》里,有这么一句话,希望,然后等待。而这个龙广爱心基金,就是一份希望,是一份给把许多人救出苦海的希望。仅仅是为了这个希望,我们也有理由,奉献自己的爱心,尽自己的一份力。因为如果连希望都不存在了,我们的等待也将失去意义。
所以,面对龙广爱心基金,我们也应该象那个旅行者一样,不去考虑怎么做才能对自己有利,不要光去想着喝掉眼前的那壶水,还要想着为别人,也是为你自己的将来,为了给你,也是给全社会留一份希望,做点什么。
所以,那个旅行者留下的是一壶水,我们留下的,应该是一份爱心。

2008-4-1 by 阿元 [回复 11][阅读 ]

神的生活是不是值得羡慕

电影《特洛伊》中,阿喀琉斯在和被他抓住的女祭司讨论有关神的问题时,阿喀琉斯说了这样一句话:神在嫉妒我们,嫉妒我们的生活有生有死,嫉妒我们的生活有爱情、有亲情,嫉妒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五光十色。
阿喀琉斯的原话不是这么说的,这只是个大致的意思。但这么个大致的意思,也够离经叛道的了。因为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头,神的生活是最美好的,是最值得羡慕的,是最值得追求的。早在秦代,秦始皇就在为修仙成神开始了不懈的努力,而且这种努力,各个朝代的皇帝,都没有间断过。
与此同时,各个国家、民族,还有各种宗教,也为人们描述了各种各样的天堂,也就是神仙们住的地方。这些天堂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只有快乐,没有忧伤。
但有一天,我在给我儿子讲到天堂的时候,我儿子问了我一个问题,在天堂里,怎么才能只有快乐,没有忧伤呢?
是啊,怎么才能只有快乐,没有忧伤呢?难道每天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就是快乐吗?难道每天什么也不干,就是快乐吗?肯定不是。因为早在亚当、夏娃生存的年代,人类(如果当时的两个人也可以称为一类的话)已经享受过那种游手好闲的日子了,但这种日子显然没有给人类带来足够的快乐,所以他们偷吃了萍果,被上帝从天堂给赶了出来。
还有中国的神话,可能最能反映出神仙的日子是多么的无聊。比如在《西游记》里,天宫里的神仙们除了下下棋、扯扯蛋、喝喝酒之外,基本上没有啥事好干,所以孙悟空只当了几天神仙,屁股都闲出坑来了,到处乱窜,影响了天宫的正常秩序,所以才被派到了蟠桃园去当总管,又因为吃不上蟠桃宴而大闹天宫。
所以为了缓解神仙生活的无聊,只好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快一点,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省得神仙们一天吃饱了没事干,最后还不得冒出新的孙悟空来。
正因为上了天堂,当了神仙的日子,也没有多大意思,所以阿喀琉斯才会说,神仙嫉妒我们,因为我们人类的生活虽然有苦有乐,但但毕竟是丰富多彩,五光十色的。
既然我十岁的儿子,都能想到,天堂里不大可能只有快乐,没有忧伤,那么几乎可以说明,所有的人也都知道这个道理,那么为什么人类还要羡慕神仙,想上天堂呢?
原因不在于天堂有多么快乐,不在于神仙有多么自在,而在于神仙可以不死,上了天堂就不用下地狱。
就象秦始皇,他找神仙是想要不死药,是想长生不死,永远把这个皇帝当下去。而对于当不上皇帝,尤其是生活特别痛苦的人来说,长生不死不会是他们的追求,那有点太遭罪了,所以他们的希望是能上天堂,别下地狱,这样他们死的时候,心里不至于充满恐惧。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就可以明白,虽然神的生活并不值得羡慕,虽然神可能在嫉妒我们人类的生活,但这并不妨碍有些人信神,敬神。因为信了,也敬了,可能会减少对死亡的恐惧。

2008-3-27 by 阿元 [回复 40][阅读 ]

做好你自己

说有一家豪华型的旅馆,应该是五星级或者七星级的。因为用的时间太长了,所以显得有点破。所以呢,老板决定对于旅馆来一次大装修。这一装修,不能接待客人了,老板为了表示歉意,给四千个经常光顾这家旅馆的客人写了信,意思是我们在装修,不能接待您了,等装修完了,您再来,保证让你满意等等吧。
但没有想到的是,这样一个礼节性的行为,却给许多客人带来了灾难。有一个小姐马上就要结婚了,但她的未婚天知道她曾经住过家这旅馆,而且是和“丈夫”一起去的,而这个丈夫又不是他,立马就解除了婚约。还有些太太知道他们的丈夫晚上没有回家,而是住进了旅馆,立刻雇起了私家侦探,纷纷要和老公离婚。
由于有多达六百多人向旅馆发出了抱怨,并发誓再也不来这家旅馆了,所以这家旅馆不得不又发出另外一封信,为前一封信而道歉。
看完了这个故事,第一是让人感觉到吃惊,居然有那么多的人口是心非、口蜜腹剑、口不应心,在背着自己的老婆或者老公在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真的是让人感觉到世风日下,日子没法过了。
但好在这是个外国的故事,所以我们还不用太担心。
另一个感觉呢,就是这个旅馆有点多此一举。因为装修,就给老顾客写道歉信的行为,可能被许多人认为是一招妙棋,是经营管理上的的高招,可能会出奇制胜的那种。但事实证明,这实实在在是一招臭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流行一种风气,就是觉得一些看起来特别漂亮、特别花哨的,所谓的管理良药的小招数开始风行。象什么把梳子卖给和尚之类的,听着非常有道理,但如果用起来,可能象家旅馆的老板一样倒霉。
象有一个故事,说有家饭店特别的火,为什么呢?它拿一个顾客做例子。说有个顾客,叫汤姆吧,请杰瑞到这家饭店吃饭。汤姆老牛了,点了菜之后,立马叫服务员把他以前存在这儿的酒拿来,并洋洋得意地指点杰瑞,这家酒店为什么这么火吗?原因就是这里服务特别的周到,你喝不完的酒可以存起来,下次接着喝,这不是给你省钱吗?
这种为顾客存酒的方式,确实挺人性化、挺周到的,但是不是就是这种方式,让这家酒店就这么火了呢?
不太可能。我家楼下有家小吃店,别说你存几千块的什么马什么O了,就是你喝剩一口的老白干,人家也给你留着,就盼着你下次再来。而且不仅可以存酒,连人都能存。如果你喝大了,连家都找不着了,老板会把你锁在店里,让你一次睡个够。但这家小店,并没有火起来,原因不在于服务不好,而在于菜太单调,而且味道也不怎么样。反过来说,如果前边说的那家大饭店,同样光有周到的服务,但没有美味的菜肴的话,别说你能存酒了,就是把家都能存里头,也不一定有什么用。
所以和那些花里胡哨的招数相比,我更相信下边这个故事。
有一次,猫在森林里遇到狐狸,猫想:“它伶俐,有经验,在世界上很有势力。”猫就和颜悦色地同狐狸说话:“亲爱的狐狸,你好,你怎样?好吗?你是怎样过这饥荒的日子呀?”那满身都是骄傲的狐狸,把猫才头到脚端详了很久。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回答。最后狐狸说:“哦,你这可怜的摸胡子的。你这个花呆子,你这个挨饿的,赶老鼠的,你想着什么呀?你敢问我怎样吗?你学了什么本领?你懂得多少东西呀?”猫谦虚地说:“我只有一种本领。”狐狸问:“哪一种本领呢?”“如果狗在后面追来,我能够跳到一棵树上躲避。”
狐狸说:“只有这一点本领吗?我有一百多种本领,还有一脑袋计策。我可怜你,你同我来,我要教你怎样躲避狗。”这时候,一个猎人带着四条狗走来。猫赶快跳到树上,坐在树顶上,完全被枝叶盖着。猫向狐狸说:“狐狸,打开袋子,打开脑袋,拿出计策来。”但是狗已经咬住狐狸,狐狸不能动了。
猫就叫道:“唉,狐狸,你有一百种本领,结果还是失败。如果你能够像我一样爬上树,就不至于丧失你的命了。”
所以,与其泛而杂的去掌握更多的招数,还不如做好你自己,不如潜心修炼一种功夫——让自己拥有看家本领。这样,你可能才会终生受益。

2008-3-24 by 阿元 [回复 31][阅读 ]

给苏定方说句公道话

我小时侯看小人书《说唐》,本来挺喜欢书中的主要英雄秦琼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心渐渐偏到罗成身上去了。他什么都好,我觉得。单说外貌,“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敷粉”,“头戴银冠,二龙抢珠抹额,前发齐眉,后发垂肩,身穿白袍”,是飘逸之极的。
说这段话的,不是阿元,而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而且这种因为罗成漂亮,而成为罗成粉丝的女人,肯定不少。而且对于这种白马银枪,武艺超强的,赵云式的人物,恐怕不喜欢的人也不多。
正是因为对于罗成的喜爱,所以一切和罗成作对的人,也都成了大坏蛋,不仅要打倒,而且要踏上一万只脚。
这种和罗成作对的人里边,有一个叫苏定方的人。而且这个苏定方不仅仅罗成作对,而且还是杀死罗成的人,所以在《说唐》里,在罗成的粉丝心目中,苏定方就是一个头顶长疮、脚底下流脓的大反派。
在《说唐》、《兴唐传》等演义里,苏定方是这么把罗成给杀的。按道理说,苏定方是杀不了罗成的,因为在隋唐英雄排行中,罗成是第七条好汉,曾夺得天下第一的武状元。而苏定方呢,有的排行榜中把他列为第13条好汉,有的排行榜里干脆就没有这个人,可见苏定方的武艺,和罗成相比,并不怎么样。
对于一个打不过的对手,芳定方想的办法是用计。当时罗成在李建成,也就是李世民的哥哥,大唐的前太子手下干活。因为罗成是李世民的人,所以李建成特别的烦他,闭上半拉眼睛也看不上他,整天逼着罗成和对手交战,而且必须取得胜利。
罗成没没啊,只能出城向对手挑战。当时大唐的对手刘黑闼,苏定方呢是刘黑闼的手下大将。苏定方虽然是挺厉害的人物,但打不过罗成啊,怎么办呢?就想了个招把罗成引到一个死谷里去了。这个死谷只有入口没有出口,而且最重要的是山谷的两边全是上不去的高山。苏定方在山上埋伏了十来万弓箭手,就等着罗成自投罗网了。
罗成呢,也有点傻了吧叽的,给个当就上,给个套就钻,颠颠的跟着苏定方就进了这死谷了。
这时候只听见苏定方是嘿嘿地冷笑,罗成也看明白了,自己是上了当了。这时候,就听咚咚!呜呜!哞哞!……炮响连天,鼓角齐鸣。东西山口,左右山坡,无数儿郎手执弓箭匣弩就把罗成给圈上了。乱糟糟人声呐喊:“罗成啊!你走投无路了,跑不了啦!”…… 苏烈(也就是苏定方,名烈,字定方)从山外圈子走马上了北山坡,站在山梁上冲下边罗成哈哈大笑,把嘴一撇:“罗成,看这阵势,你还跑得了吗?常言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你只要与我携手合作,事成之后,我保你稳坐江山。全不念,还不念你的老母妻儿吗?”说罢把刀挂到马上,伸左手从马鞍靫子里掏出一个大梆子,右手取出梆槌,接着说道:“罗成啊,只要我这梆声一响,你就要被乱箭攒身。生死关头,你要再思再想啊!”罗成一听,嘿嘿一声冷笑,叫道:“苏定方,我被建成、元吉所害,又被你诱到此处,还是那句话,贫而不可移其志,大丈夫生而何欢,死而何惧。我岂能助你打潼关,灭大唐,落个骂名千载。常言说的好,汉有不死之人,没有不败之家,没有不败之国,你来观看……”说着他把五钩神飞枪扔了,跳下闪电白龙驹把这匹宝马弃了,抠住搂海带把盔摘下来甩了,解开袢甲绦、狮蛮带把盔甲卸了,对苏烈说:“苏定方,有道是先死容易后死难,将来自有人给我报仇雪恨。来吧,我情愿受箭而死!”苏烈的兵丁们一看,个个心里佩服,有的喊:“看见没有?确实不含糊,真有不怕死的人哪!”苏烈对罗成既佩服,又气恨,心想我把嘴都要说破了,你就是不听我的,事已至此,那就由你去吧!他把大梆子一敲,梆梆梆梆……霎时间,如同飞蝗骤雨一般,乱箭齐发。罗成浑身扎满箭弩,与刺猬相似,真令人惨不忍睹。可怜智勇双全、功高盖世的美英雄竟被乱箭射死在周西坡下!
刚才这段是《兴唐传》里的描写,当然也可能是《说唐》里边的,因为阿元看的书太多,都搅和到一块了。
就是因为苏定方设计,把一个万千少女怀春的大偶像给身成了刺猬猬,所以苏定方就被定性为大坏蛋,大奸臣,大……,大什么都行,反正别说好话就行。
而且可能写演义的人也爱上了罗成,爱的死去活来的,非得给罗成报仇不可,于是给罗成写出个儿子,叫罗通的,到底把这个苏定方给杀了才算解了恨。
但大家可能不知道,有着这种想法的人,都是叫演义给忽悠了。在真正的历史上,罗成只是小说虚构的一个“假人“而已,而苏定方倒是历史上一位真正的英雄悍将。
在相对真实的历史中(真的历史什么样,谁也不知道。),苏定方原为窦建德、刘黑闼部将,骁勇善战,等到窦、刘打了败仗都死了之后,苏定方就自己回老家了。贞观初年,苏定方被唐廷重新启用,随同李靖奇袭东突厥颉利可汗。高宗初年,苏定方随程咬金征西突厥阿史那贺鲁,屡献良策,但不为咬金采纳,唐军终无功而反。次年,朝廷以苏定方为统帅,再征贺鲁。唐军大破西突厥,生擒阿史那贺鲁,定方被封为邢国公。后西域三国反,定方又率军平定。高宗显庆五年(660年),苏定方以六十九岁高龄统军征百济,连败百济、日本军,擒百济王及其太子。定方前后灭三国(东突厥、西突厥、百济),皆生擒其主,为唐长胜将军。乾封二年(667年)病死,寿七十六。
所以,苏定方是一个被演义歪曲的伟大人物。
那么苏定方肯定不是阿元的亲戚,至少他不姓梁,为什么要把他拿出来说事呢?这一点是有感于人们对历史的了解,多来自于小说的演义。
记得在鲁迅的小说《风波》里,有这么一段。说“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因为有学问,所以又有些遗老的臭味。他有十多本金圣叹批评的《三国志》,时常坐着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他不但能说出五虎将姓名,甚而至于还知道黄忠表字汉升和马超表字孟起。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
这里所说的金圣叹批评的《三国志》,不是指陈寿写的《三国志》,而是指小说《三国演义》。金圣叹(1609—1661),明末清初文人,曾批注《水浒》、《西厢记》等书,他把所加的序文、读法和评语等称为“圣叹外书”。《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罗贯中所著,后经清代毛宗岗改编,附加评语,卷首有假托为金圣叹所作的序,首回前亦有“圣叹外书”字样,通常就都把这评语认为金圣叹所作。
而现在的许多人,相当多的人,甚至可以说是大部分的人,都和鲁迅小说里的赵七爷一样,是从金圣叹批评的《三国志》,是从各种演义里来学习和了解历史的。当然了,咱们是现代人,要多赵七爷牛得多,咱们还有电视,所以咱们还可以从历史题材的电视剧里学习历史。于是我们知道了,清朝的公主可以谈恋爱,还有王昭君可能居然和匈奴的单于青梅竹马等等。而真正的历史呢,因为是文言文的,所以我们很难再听到它真实的声音。

2008-3-20 by 阿元 [回复 118][阅读 ]

吹牛还是扯蛋?

    先来看这么个好消息。《生活报》报道,从3月10日-4月10日,哈市一个月内消除露天垃圾。有关部门说了,“今日起,用一个月时间,消除全城所有卫生死角。将达到街路、庭院无垃圾,建筑立面无涂鸦,户外广告规范无破损的整治标准。”
    有关部门说了,这次卫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1899条街路、3562个居民庭院和593个封闭小区,涵盖了市区街路、建构筑物、各类设施、无排水地区、规划区域内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居民小区(含居民庭院)、单位庭院等吧。清理垃圾的内容有:冬季积存下来的残冰污雪、冰灯冰景、垃圾堆、残土堆、炉灰堆和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整饰和修复环卫、交通、电力、电信等各类公共设施。
    要达到的标准呢,是市区街路、无排水地区、居民庭院、规划区域内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广场、绿地、单位庭院达到路面、庭院洁净,环境整洁,无积存的残雪残冰,无污冰垃圾堆、残土堆、炉灰堆和乱堆乱放的物料,消除卫生死角。还有临街建筑要立面洁净、雨搭上无堆 放的杂物,牌匾和广告版面整洁无破损、字体(灯饰)无残缺、无搭挂物。
    最后是要求公交站务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电力设施等各类设施和树木上无搭挂物,无乱贴乱画和涂鸦,无污渍(迹)存留;各类线缆安装设置规范,无乱扯乱搭。
    这真真正正是一条好消息,感觉着哈尔滨有关部门真的是痛下决心了,要给咱们老百姓真直正正干把好事了。但再仔细琢磨琢磨有关部门说的话,怎么琢磨怎么有股子牛皮的味道。
    这次卫生整治活动中,有这么一条,要求哈尔滨的公交站务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电力设施等,也就是什么公效站牌啦、电线杆上啦等设施上,没有乱贴乱画和涂鸦,一点污渍(迹)也没有。
    可能地球人都知道,这样的一条要求,有关部门是很难做到的。理由是乱贴小广告这种城市牛皮癣已经存在了好多年,有关部门只能是望癣兴叹,无可奈何。既然这么多年都没有治好的赖皮病,你能指望有关部门一下子都变成了神医,跟华佗一样指哪打哪,手到病除?
    对于这一点,阿元不敢相信,相信绝大多数人也不敢相信。
    这种让哈尔滨一个月内消除露天垃圾的说法,还让阿元闻到了鸡蛋的味道,当然这个鸡蛋可能是扯出来的。
    说闻到了鸡蛋的味道是因为,做为一个文明、卫生、和谐的城市,本来就不应该有那么多的露天垃圾,本来就不应该整得埋了吧汰的,本来就应该是干干净净的,成立管这事的有关部门,就是让他们把这事整明白的。那么哈尔滨现在造的这么脏,许多地方都快象垃圾堆了,都快没法下脚了,是谁的责任呢?是阿元的吗?肯定不是,因为阿元没有挣到那份钱。

2008-3-14 by 阿元 [回复 33][阅读 ]

生活应该怎么比较

看到这样一个笑话。说有个人和朋友吹牛,说自己能一下子战胜三个奥运冠军。当时他的朋友就傻了,这也太能吹了吧,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那个人接着说了,我和跳高冠军比游泳,保证甩掉他一大截;我要是和游泳冠军比赛马,比赛没完,他就得从马上掉下来;还有,我会和赛马冠军比跳高,他一定会输的非常的惨。
这是一个笑话,但这样的笑话在我们生活里,在许多人的身上并不少见。比如说,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话,我要是和比尔.盖茨一样有钱就好了;我要是和刘翔跑的一样快就爽了……
这话的话,虽然说可能只能笑话,但话语背后折射出的,是许多人那颗喜欢比较的心。
实话实说,这种比较不是什么坏事,这种比较能让你知道和别人的差距,能让你萌生奋斗努力的心情,能让你继续在生活中努力。
但就象前面笑话里那个人一样,许多人在比较的时候,选择的对象往往也象奥运会冠军一样,遥不可及。象有的人觉得自己长得比较坷碜,非要把自己脸拉巴得满脸花,希望把自己变成张柏芝(当然,艳照门事件后,可能要把自己变得张曼玉了);还有的人胖得跟河马差不多,但非跟国际十大名模比身段,为了减肥差一点把自己活活饿死;还有的人越看比尔.盖茨越生气,凭什么他能有那么多的钱,我就不能呢?有些想不开的,拎把刀就去抢银行。
其实这种过份的比较,就象一把锋利的刀,甚至不是双刃剑,因为它伤害的只能是你自己。
所以,如果实在要比,就跟幼儿园的孩子比跑步,因为现在幼儿园的孩子都上辅导班了,要比文化课可能还真比不过;和野生的猴子比算术(马戏团里的不行,可能比不过);和非洲的难民比温饱等等吧。这种比较可能更没有意思,但这种比较可能会让你心境平和,可能会让你觉得你还象个人,不至于活的那么窝囊。

2008-3-10 by 阿元 [回复 13][阅读 ]

一步之差

先来看这么个故事。说有个年轻人从学校毕业后,进入一家石油公司任职,随即被总公司分配到一个海上油田工作。
工作的第一天,工头便要求他,要在限定时间内登上几十米高的钻井架,并将一个包装好的漂亮盒子,送到最顶层的主管手中。 他拿着盒子,迅速登上又高又窄的舷梯。当他气喘吁吁地登上顶层后,只见主管在盒子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又让他送回去给工头。他一接到命令,连忙又快速地跑下舷梯,并把盒子交给工头。
但是,没想到工头草草签完名字之后,又原封不动地交给他,要求他再送回去给顶层的主管。
年轻人看了看工头,却又不知道要如何发问,只得乖乖地跑上顶层。然而,主管这回同样只在盒子上签名而已,便又要他送回去。年轻人就这样来来回回,莫名其妙地上下跑了两次,心里隐约感觉到,这一切似乎是主管与工头故意刁难他。
直到第三次,这个全身都被海水溅湿的年轻人,内心已经充满熊熊怒火,不过他仍然强忍着怒气。当他第三次将盒子送来给主管时,主管这回则说:“把它打开。”年轻人将盒子拆开后,里头居然是一罐咖啡与一罐奶精,这会儿他更可以确定,这是主管与工头联合起来欺负他。他愤怒地看着主管,但是主管仿佛一点也没感觉似的,接着又对他说:“去冲杯咖啡吧!”
这年轻人不干了,这不是耍人玩吗?他再也忍不住了,用力把盒子摔到海面上,气愤地说:“我不干了!” 说完之后,他感觉痛快许多,因为一肚子的怒火全部发泄出来了!
没想到主管失望地摇了摇头,并对他说:“孩子,你知道刚刚这一切,其实是一种训练啊!那叫做承受极限的训练,因为我们每天都在海上作业,随时都可能会遇到危险,因此,工作人员都必须要有极强的承受力,才有法子完成海上的作业与任务。”
主管叹了口气接着说:“唉!原本你前面三次都通过了,就差那么一点点,你无缘喝到自己冲泡的好咖啡,真是可惜!现在,你可以走了。”
关于一步之差的故事,还有很多,再讲个有意思的。有一次,前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正在发表演讲,一个矮胖的人走到讲台上来,指责诗人的演讲啥也不是,可笑之极大。最后这个胖子嚷道:“我应当提醒你,拿破仑有一句名言: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
马雅可克夫斯基看看了那人同自己的距离,跨前一步,用赞同的口气说:“不错,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
其实,这样的,伟大到可笑,成功到失败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而且,如果我们自己仔细分析我们的过去,会发现许许多多的机会都是从我们的身边溜走的,许多时候我们和成功只有一步之差,只是当时我们不知道。
就拿阿元来说吧,在上大学的时候,有人给阿元提供过一次到俄罗斯做生意的机会。那是1991年,正是中俄贸易最火的时候。按当时的说法,就是把一车土豆倒腾到俄罗斯去,也能挣大钱。那年,有个在绥芬河做生意的人,是我父亲的老朋友。在一个暑假,他把我找到了绥芬河,安排我到俄罗斯去玩,连带着卖点东西。我拿了一些羽绒服,还有一些鞋子,到了俄罗斯没有三个小时就卖光了,一下子就挣了五千多块钱。
大家可不要小瞧这五千块钱。我1993年大学毕业到电台工作的时候,一个月不过才挣一百多块,五千块钱相当于我四年左右的工资。而且这钱挣的太容易了,就跟玩一样,也不费什么事。
现在回想起来,只要是有脑子的人,都会把这生意做下去。但当时的阿元没脑子,有脑子的话里头也灌满了水,没有发现这是一个创业的机会,没有休学或者干脆退学去做生意。当时的想法是,反正有父亲的朋友帮忙,反正俄罗斯也不会过两年就没了,为什么不把大学念完了再来呢?
过了两年,阿元大学毕业了,俄罗斯依然存在,但那样的生意机会却永远也不存在了。一念之差,一步之遥,阿元没有成为百万富翁。
相比之下,比尔.盖茨就比阿元聪明的太多了,人家是想到了就干,没有让自己和机会之间有那么个一步之差,所以比尔.盖茨现在有上千个亿,还是美金;而阿元呢,还在为今天晚是吃大白菜还是土豆发着愁。
所以,当我们向比尔.盖茨学习的时候,不仅要学习他怎么脑瓜子好使,发明了WIN98,更应该学习的是他从名牌大学中途退学的决断。正是这种决断,再加上持续的坚持,才能让你不至于和成功只有那么一步之差,不至于在回顾人生的时候感到遗憾,不至于让你的儿子觉得你的人生是场悲剧,不至于让你的老婆见着你就哀声叹气。

2008-3-7 by 阿元 [回复 22][阅读 ]

寻找没有烦恼的乐园


2008-2-25 by 阿元 [回复 74][阅读 ]

事在人为

    这是一个发生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的事情。在那一年的奥运会上,南非游泳运动员帕金在男子200米蛙泳决赛中夺得一枚银牌。令人惊讶的是,帕金竟然是位双耳失聪者。
    帕金当时只有20岁,他一出世就听不到任何声音,然而却具备一名优秀游泳运动员所需要的潜质。他从小就喜爱游泳,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南非游泳队主教练希尔相中并加以调教。良好的天赋加上刻苦的训练,帕金很快在南非泳坛崭露头角,成为希尔帐下的爱将。
    比赛时,帕金虽然听不到发令枪响,但教练在起跳台附近手持一个微型装置,枪响的同时教练按动按钮,装置上的红灯闪烁,帕金一看到红灯就随即起跳。听不到赛场上嘈杂的声音其实对帕金来说是一件好事,他几乎可以不受赛场紧张气氛的干扰,专心地参加比赛。
    帕金夺取银牌后,他14岁的妹妹拉拉说:“哥哥拿亚军后,我激动得哭了,我为他骄傲,他的银牌来之不易!”帕金的成功使整个南非奥运代表团喜气洋洋,希尔教练更是热泪盈眶,嘴里直说:“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帕金的成功不可思议,但还有更多的残疾人的成功让人目瞪口呆。象美国总统罗斯福,坐在轮椅上当选了美国总统,并且连任三届,成为美国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总统。
还有海伦.凯勒,一个全聋全盲的人,却成为著名的作家;日本的乙武洋匡四肢残障,是知名作家;台湾的阿吉仔、金门王成为歌手……
    这样的例子还有太多太多,可以说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也正是因为有着这么多的残疾人取得了成功,有人还总结出了这么一句话: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意思是啥呢,就是人在困难的情况下,或者说在身体有缺陷的情况下,也能或者说才能取得巨大的成功。这样的例子,或者这样的说法,本来的意思是教育大家,受到挫折不要伤心,不要放弃。但这样的例子更令人伤心。你说人家不是少点这个,就是少点那个,都能干出那么大的事业来,你一个健全人还不如人家,还有脸活着吗?不如找个水坑浸死算了。
    那么既然“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那么我们每个人是不是也应该拿把大刀,让自己身上少点啥呢?
当然不是。不是的原因在于,让那些人成功的,并不是他们身体上的残障,不是他们所遭受的苦难,而是他们的坚持,他们的努力。
    就象有句名言说的,生命会找到出路。这句话,对于每一个生命都同样有效。所以,面对那么多残疾人的成功,面对“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的说法,咱们应该琢磨的,不是怎么把自己整少点东西,拿把大刀把手剁了啥的,或者说是怎么给自己创造一个困难的局面,好能危难之中,尽显英雄本色。
    咱们应该琢磨的,是自己一天都干了些啥。一天用了多少时间在发呆;用了多少时间看电视;用了多少时间去应酬扯蛋;用了多少时间在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呼猪头。你把这些时间,象鲁迅一样都挤出来,干点正事,你会发现,你的人生会从此不同。

2008-2-21 by 阿元 [回复 33][阅读 ]

不被咬到就不毒

    西街是一条好玩的街,有个孩子对毒蛇产生强烈兴趣,有一阵子他父亲常带他去玩。他们站在毒蛇店门口,一家一家地去看那些百步蛇、眼镜蛇……
  有一天,父亲指着一条又粗又大的问店员:“那条蛇毒不毒?”
  “不被咬到就不毒!”
  这真是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但这句话却实实在在是对人的一种欺骗。
  就象历史上著名的奸臣秦桧,在他祸国殃民、迫害忠良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会不会也是“不被咬到就不毒呢?”
  对于秦桧来说,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不被发现就不坏。
  可能,就是有许多人有着这样的想法,不被咬到就不毒,或者说不被发现就不坏,所以许多贪官可以心安理得的搂钱,许多人可以心安理得地干着伤风败俗的事。
  就象前一段时间被曝光的艳照事件。我想当事人起码也有小学以上的文化水平,肯定知道他们干的哪些事不是啥好事。但他们可能也是觉得,不被咬到就不毒,所以他们不仅干了,而且还留下了证据,好让人能给他们曝光。
  所以,不被咬着就不毒这样一句话,虽然听着挺有道理的,但千万不要把它当成人生的哲理。就象我们对待毒蛇一样,虽然我们都知道不被它咬到就不毒,但还是要把它关在笼子里,再加上一把锁。

2008-2-20 by 阿元 [回复 15][阅读 ]

为爱自杀不值

文字这是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故事了,一个女人,因为第三者的介入,失去了爱情和家庭,最后自杀。
姜岩:因为婚姻出现第三者而且无法承受丈夫及丈夫一家的屡次打击,在2007年12月29日晚上23:00选择自杀的女孩儿。
王菲:姜岩的丈夫
东方:王菲的情人,第三者,小三
事件发生的经过:姜岩31岁,丈夫28岁,结婚两年。恋爱,可能是五年时间。小三23岁,是她丈夫公司的同事。自杀往往是一时冲动,但是姜岩不是。在丈夫出轨之后,她已经决定了要走这条路,锁了自己的BLOG,直到自杀之前,才重新打开。自始至终,她没有把丈夫出轨的事情告诉任何人,亲人和朋友,都没有。12月27日她服药自杀,被救了回来,亲人陪护着。可是,29日,她又从24楼跳下去。12月26日,她第一次自杀前一天,在她BLOG上放了一张丈夫和小三的合影。
有人说,无论什么方式的自杀,都非常痛苦。一个人自杀过一次,通常都不会有勇气再去自杀第二次。所以我们能感觉到,姜岩已经绝望到了什么程度,所以她才会这么决绝,在距第一次自杀40多个小时之后,从24楼跳下,走上不归路。
阿元不知道姜岩为什么自杀,不知道她选择自杀前的一刻,想的是什么,但阿元还是觉得她的自杀不值得。
虽然她的死已经可以算得上是轰轰烈烈,虽然她的死让她的丈夫和那个第三者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但她可能不知道,这一切都会过去,真正失去的,只有她自己的生命。
早在一千多年前,伟大的陶渊明写过一首《挽歌》:亲戚或余悲,他人亦以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这种他人亦以歌的景象,可能对于死者是种不恭,但却是社会中最最残酷的现实。
所以,不管现在姜岩的死是多么的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不管这种影响对于第三者的打击多么巨大,但她的死也逃不掉“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的最终命运,逃不掉他人亦以歌的悲惨下场。
记得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女儿,失恋了闹着要自杀。她老爸对她说:你要真想死,我也不拦着。但你要好好想想,爱情和死亡哪个更重要!女儿说:当然是死亡更重要,原因是人的死只能有一次,但爱情却是可以有好多次。
生命属于人的,只能有一次,而爱情对于人来说,可以有好多次。仅仅是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为了爱情而死,有多么的不值。
尤其象姜岩那样,为那么一个混蛋的老公,为那么一个缺德的玩意儿去死,就显得更加的没有意思。
既然他已经是个混蛋了,既然他的良心已经叫狗给吃了,那么你千万别指望你的死能让他良心发现。你的死只能是给他倒地方,只能让他有了亦己歌的理由。
所以,请不要为他人的爱情而死去,而应该是为你自己好好的活着。

2008-1-25 by 阿元 [回复 398][阅读 ]

再累也值啦……

节目从一月一号开播到现在已经半个月了,这半个月甚至之前好长一段时间,自己都处在一个无比、极其、万分兴奋和激动的状态中,因为,这档节目是我热爱的,是我喜欢的,是值得我用全部精力和爱倾注于此的。

节目刚开始,就是一件大事-----冰雪挑战赛。我真得很想参赛,看到那台福克斯赛车时,血管已经喷涨了,坐在副驾驶,师付踩住油门跃过马路沿的那一刻,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脚直想踩油门。

我理解助威团的朋友,零下二十多度的大冷天里,能开着车带着老婆孩子,带着家人朋友站在雪地里观战,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热爱汽车运动的人都很痴迷,很简单,我喜欢与简单的人相处,只为我们所爱的运动在一起,没有邪念,没有目的,无论是开宝马的,还是开赛马的,无论开路虎的,还是搭车来的,都是我的朋友,因为在赛场上,我们是那样的一致,那样的单纯,那样的默契。

这些天是很累,前方记者还没回来,看车团的准备工作又开始忙碌起来,晚上回到家趟在沙发里,感到很满足……

2008-1-15 by 肖鹏 [回复 15][阅读 ]

年底的忙碌——只为2008开门红!

HELLO我又来了~
近来一直很繁忙,很繁忙,明年除了要主持中午的《事事关心》节目,还要在晚上7点到8点做一档全新的体育节目——《体育天下》。准备工作一大堆,忙活的人却只有我和鹏鹏两个人(实际上我俩还得忙活正常工作),难度很大。
但是难度再大也要上!明年是北京奥运年,说这是“百年盛事”一点都不为过。新闻广播绝不能没有自己的声音。更何况,我本人小的溜的也算是一体育迷啊,呵呵
谈起这个节目的由来,真是一言难尽。总觉的来说就是一句话:自己给自己找的麻烦事儿~~~那没办法,咱年纪轻轻,理应多谈点奉献,至于所得?——我想在准备和未来直播过程中那种激动的感觉就是我的所得……
当然,咱也不能那么假大空,收获还是有不少的。先透露一点点点点点点……吧:我一直就是中国女足(就是传说中的“铿锵玫瑰”,比男足强多了,大家都知道吧?)的FANS,特别喜欢女足的队长、主力前卫“假小子”毕妍,9月份的时候,我还只是坐在电视机前看CCTV5里毕妍如何在世界杯上攻破丹麦队的球门;但是11月的时候,我竟然已经在和梦中偶像通过QQ和短信聊天了!——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假公济私”式的成就?呵呵~~
从8月份提出节目设想,到现在……期间无数困难就不说了。明年的工作会更辛苦,但是没时间考虑。一切一切的忙碌,只为6天之后元旦节目的开门红!
加油,老蒋!!!
2007-12-25 by 蒋仲 [回复 18][阅读 ]

快点结束

明显感到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奢侈的,时间不够用,虽然只剩下四个放班,但怎么就是比一年还长。
2007-12-15 by 肖鹏 [回复 501][阅读 ]

晕了头!保持清醒!

好象从出生起至今没有象这般兴奋、激动过,每天泡在汽车网页里、脑袋扎在汽车杂志里一天不出来也不能发霉,QQ里一大堆陌生的号码、陌生的人,聊着同一个话题---比找老公还难的事。人的大脑是要被时常敲打的,这样会更加清醒地认识自己、审视自己、定位自己。给自己找一个适当的地儿搁着,就是幸福,就是价值。
我最怕做自己喜欢的事,碰上就疯,所以,有点晕,要保持沉实、清醒,争取卓越、大气。
2007-12-6 by 肖鹏 [回复 6][阅读 ]

西施和褒姒有什么关系?

  其实,问西施和褒姒有什么关系,纯粹是废话。这么说的理由是,他们俩个的生日差了将近三百年,就算两个人都是同志或者是玻璃,两个人也不可能对上眼。 rzl @eS:L
  再说对这两个人的评价,那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先说西施,西施不仅是中国四大美人之首,在小河边洗几件衣服,就把河里的鱼都给看呆了,结果这河里的鱼全都活活淹死了,让西施家吃了好几天。西施也因此被评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渔民。 AKm}k 3G
  西施除了是中国四大美人之首外,还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著名的爱国人士。当然了,人家爱的是越国。说当时越国和吴国挨得挺近,两个国家经常掐掐架啥的。因为有个越王,也就是著名的勾践的老爸,把吴王阖闾给打死了,于是阖闾的儿子夫差就来找越王勾践报仇,把勾践打了个啥也不是。勾践没招了,就想找用女人去贿赂夫差。于是西施忍辱负重,以身许国,与郑旦一起担负起拉吴王夫差下水的重任。结果郑旦失败了,西施成功了,成了吴王最宠爱的妃子,把吴王迷惑得众叛亲离,无心于国事,为勾践的东山再起起了掩护作用,表现了一个爱国女子的高尚思想情操。后来吴国终被勾践所灭。传说吴被灭后,西施与范蠡泛舟五湖,不知所终,一直受到后人的怀念。 P%(_WM+
  后人为纪念这位忍辱负重,以身许国的绝代佳人,就在苎萝山下修建了西施殿。唐朝著名诗人李商隐还写下了“西子寻遗殿,昭君觅故村”的诗句。 #-i-}&4
  而和西施相比,褒姒在历史上只能说是个混蛋。 3hpBR<TFa
  关于这个褒姒,她的故事本身就可以写篇短篇小说,这里只能是简单说说。在传说中,有一条龙跑到西周的宫殿里头去了,不知道看着啥好吃的了,给果就流了点哈拉子在宫殿的地板上。这要是人的口水,挺叫人恶心的。但这个龙的口水就不一样了,那是宝贝。象有种香不就叫龙涎香嘛,所以只要你是龙,恶心的东西也能成为好东东。 *2 |AOZ
  这口龙的哈拉子不仅仅是宝贝,而且还有灵魂,当然是只王八或者是乌龟的灵魂,所以它变成了一只玄鼋。这鼋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大号的,戴着绿帽子的王八新品种。而玄鼋的意思,就是四盖的大王八。这个王八可能是觉得自己戴着绿帽子有点亏,就把宫里一个女孩子给祸害了。这个女孩子被强奸之后,生下个小女孩子。不敢留着啊,你说大王也没有宠幸你,也没有跟你睡觉,你咋能怀孕了呢?这不是给皇帝戴绿帽子吗?所以这个大女孩子不敢吱声,把这个刚生下来的小女孩子扔下水道了。 Olj($v&p
  要不啥说龙是伟大的呢,就连沾了点龙气的婴儿,也有无穷的生命力。这个婴儿打败了下水道里的霸主,各种老鼠;创造了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在水下憋气长达八十五个小时之后,居然活着,还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被一对农民夫妇给收养了。但这孩子打小就是个倒霉孩子,谁沾上谁倒霉。当时周朝的头叫周宣王,这个周宣王听着一首儿歌,里头有这么两句:“山桑弓,箕木袋,灭亡周国的祸害。” ,_ S;Ex2
  结果这对农民夫妻正好在卖山桑弓和箕木制的箭袋,给果叫警察给看见了,就去抓他们,女的死了,男的带着捡来的孩子就跑到褒国去了。 {tcE !OY
  时间过了十几年后,褒国的国君得罪了周幽王,叫周幽王给关起来了。咋办呢?这褒国国君的儿子就想到给周幽王送礼,好把老爸给捞出来。     送什么呢?女人。这周幽王好色,见着女人就走不动道,所以要给他送漂亮的女人。 n`   这褒国说是个国,其实不一定比现在的一个县地盘大,也没有现在一个乡的人口多,所以想找个美女,挺不容易的。但也因为地方小,所以都有些什么人,大家也都知道。所以这太子一说找美女,马上就有人跳出来说,有个叫姒大的人,他姑娘老漂亮了,蚂蚁见了之后,立马都能晕过去。 8-EDEc?c'h
  看到这儿,大家可能就明白了,这个美女,就是那个沾着龙气的小女孩。这个姒大,就是跑了的那个男的。因为这个小女孩现在在褒国,他爸叫姒大,所以人们就管她叫褒姒。 ,?"M YdP|/
  自从褒姒进了宫,当了周幽王的妃子之后,命中注定这公母俩将成为历史的罪人,将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6KaSC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有龙的血统,不太看得起人类,所以褒姒从来不笑。有位名人说过,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句话在周幽王身上表现的更为明显,褒姒越是不笑,周幽王就越想让她看,想看她笑起来是多么的漂亮。这也充分证明了,人之初,性本贱。象周幽王这号的,贵为周天子的人,都贱到这份上了,你说一般人得贱到啥程度呢? w`MDqoc
  为了能看到褒姒的笑容,周幽王想尽了办法,什么讲黄色笑话,给褒姒看短信,还趴在地上装狗叫,但都没有用。为了博美人一笑,周幽王下令,悬赏千金,向全国征集能让褒姒一笑的好点子。 vw?V8dr b*
  一个大奸臣浮出水面,这个虢国石父的家伙对周幽王说,咱们这么这么这么干,褒妃一定会笑的。 I+5{ it
  周幽王乐坏了,带着褒姒就跑骊山去了。这里把周王朝的版图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周王朝虽然号称是中央大国,其实地方并没有多大,长江流域的楚、吴、越,还有四川的巴蜀等等,都是独立的国家,和周王朝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所以这些国家的元首都叫国王。而属于周王朝的地盘,主要是现在的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山东、江苏等省的全部门或者一部分地区。也就相当于现在咱们说的中原地区。在周王朝的统治范围内,有大大小小几百个国家,这些封国的头不叫王,只能叫国君。周王朝自己也有块独立的地盘,位置在现在的陕西省,首都叫镐京,位置在现在的陕西省长安县附近。这块地方的南面和东面是它的封国,北面和西面都是敌对的国家,是当时的少数民族,叫戎。后来统一天下的秦,就是西戎发展而来的。 >dLwG"NO
  因为离敌人很近,所以在镐京的北面和西面都有峰火台。万一敌人打过来了,就点峰火,召集四周的诸候们前来救驾。 <3")PY?
  而大奸臣虢国石父给周幽王出的主意,就是把峰火点起来,把诸侯们都叫过来,让他们上演三军大演习。 ^"b@@) G
  在骊山,峰火点着了之后,不长时候,各路诸侯就带着一队队兵马杀过来了,一看没有敌人啊,都懵了,象没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窜,像走马灯一样来来往往。褒姒没见过这个啊,估计见过这种景象的人也不多,觉得挺好玩,于是笑了起来。这可把周幽王给乐坏了,当时给了虢国石父两千斤黄铜。 XOPwaV><
  峰火戏诸侯的结果,不仅仅是让褒姒笑了,也让诸侯们心凉了。结果等犬戎真的打到镐京的时候,幽王再燃烽火,人家诸侯不来了。把周幽王当成喊狼来了的坏小孩了,结果呢幽王被杀,褒姒被掳。对此,司马迁说:“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知,”(《史记·周本纪》)意思是说,褒姒不喜笑,周幽王为了她一人的笑,天下百姓再也笑不起来了。 bi6bPtx<r
  就是因为这褒姒害得西周死了个皇帝,亡了国,所以在历史上她也成了天字第一号混蛋女人。 % Kfx"*
  说完了西施和褒姒的故事,咱们开始今天的正题,说说西施和褒姒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VSF z{W8?C
硬把西施这么一个正面人物和褒姒这样一个混蛋拉扯到一起,原因不是阿元没事干了,而是因为他们实际上是一样的人,干了同样的事,达到了同样的效果,但却得到了不一样的评价。 x`OZt
  说他们是一样的人,是因为他们都是穷人家的孩子,都叫当权派把他们当东西送人了。连送人的理由都一样,都是贿赂更大的当权派,好让自己能从中得到各种好处。他们干的事也一样,都是靠自己的美丽,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从此君王不早朝。结果也差不多,他们靠上的国王很快就腐败了,也都失去了自己的国家。 FWD;N:b>
  那么他们干的是一样的活儿,为什么得到的评价却相差那么大呢?难道说就因为褒姒长得没有西施漂亮吗?难道仅仅是因为西施是一个爱国人士吗? VH-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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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不是。就象王昭君是个牺牲品一样,西施的理想肯定不会是送给吴王当个玩物。 .LzRtqt
  关于西施的记载,比较完整的,是后汉赵哗写的《吴越春秋》。在吴越春秋里,关于西施的记载是这样的:得宁萝山鬻薪之女,曰西施、郑旦。饰以罗榖,教以容步,习于土城,临于都巷。三年习服而献于吳。 > C2JPx}
  意思是说,越王勾践从宁萝山找了两个卖柴火的女孩子,一个叫西施,一个叫郑旦。让他们学习了各种礼仪之后,送给了吴王夫差。吴王夫差呢,也没有但把这两美女当回事,仅仅是受之,也就是接受了。 bSV w%
  事实上,西施也并没有产生多大的作用,吴王夫差也并没有因为西施的存在而“从此君王不早朝”。虽然夫差可能非常喜欢西施,但远远没有达到荒淫无度的程度,也没有达到正事都不干的程度。在西施给吴王夫差当宠物的时候,吴国不但没有弱小下去,反而更加强大了,具备了和当时的晋国争当中原霸主的实力。大家知道有个成语,叫如火如荼。当时,吴国打败了越国之后,国力逐渐强盛,吴王夫差想当的是中原霸主。在公元前482年,吴王夫差带领大军来到卫国的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约天下诸侯前来会盟,要大家推他为盟长。怕大伙不服啊,就把带来的三万军队分成左、中、右三路。中军全体将士,全都身穿白色战袍,披上白色铠甲,打着白色旗帜,插起白色箭翎,远远望去,好象遍野盛开的一片白花;左军一万将士,一律身穿红色战袍,披上红色铠甲,打着红色旗帜,插起红色箭翎,望去好象一片熊熊烈火;右军则全用黑色,犹如一片乌云。而望之如火、望之如荼这两句话,就被后来的人们总结成了成语,如火如荼。 rq>ouSgh
而这如火如荼的大军,果然把大家伙儿吓唬住了,来会盟的诸侯都认栽了,承认吴国为诸侯盟主。 ^na.Q1Q   当盟主之后,吴国也跟现在的某个国家差不多,把自己当成爸爸,把别的国家都当儿子了。看哪个不顺眼,或者是不听话的,就薅出来打屁股。这么折腾的结果是,吴国的国力慢慢地儿就不行了。儿子都长大了,老爸打起来也费劲,一个不小心就可能闪了腰。闪来闪去的,吴国就给折腾散花了,“吴士民罢弊,轻锐尽死于齐﹑晋。而越大破吴,因而留围之三年,吴师败,越遂复栖吴王于姑苏之山。”(《史记. 越王勾践世家》。 Gr!>6o%
  在《史记》里,没有一句话提到吴王夫差是因为荒淫无度而亡国的,而且也没有提到西施什么事。 \#BaEI4?
  那么西施不是什么爱国人士,既然她和褒姒一样,都是送给国君的玩物,为什么他们会得到不同的评价呢? lYU.<F!/
  原因在于,西施祸害的,是一个小国家,而褒姒祸害的,则是整个天下。西施迷住了夫差,仅仅是把个诸侯国给整完蛋了,而且还含有为自己国家报仇的意思,所以即便是西施是祸女,但也是可以原谅的。 aP<ut~C
  褒姒就不一样了,她迷住的是当时天下的共主,相当于后来的皇帝。迷住皇帝,在有些正人君子眼里,那就是祸害整个天下。这样的女人的呢,于是也只能管她叫混蛋。 L |0\F
  咱们再把整个的中国历史捋一下,也会发展这样一个规律,那就是被称为祸水,被骂成混蛋的女人,都是和皇帝有关系的。至于国君的女人、或者大臣什么的女人,即便是干了什么坏事,甚至干得比那些被称为祸水的女人还多,也没有什么事。 :cFjR;i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和皇帝的面子有关系。那些昏君、亡国之君,虽然是真正的混蛋,但人家毕竟是天之子,毕竟代表了老天爷的意思下来统治大家伙儿的,所以犯了错误也不好明说。怎么办呢?只能是把这些错误往别人身上推。而他们身边的女人就是最好的靶子。 ewl 'JR!=
整明白了这一点,大家也就知道了,什么妲姬、褒姒、赵飞燕,包括后来的杨玉环,不过都是那些皇帝的替罪羊。而西施的幸运在于,她祸害的是个小国的主子,面子小得很,不会让那些卫道士们奋起还击。 JzY{2C `
  说到这儿,大家也就明白西施和褒姒的关系了,他们都是苦命的女人;他们都失去了寻找自己爱情的机会;他们都生活在痛苦之中,西施的表现是心肌炎,褒姒的表现是从来不笑;他们都被人当成了东西,送给了更高一层的权贵;他们都是美人,他们的美让他们有了成为东西的机会。 TrF6o|n<
  所以说,他们之间唯一的关系就是,他们都是可悲的女人。 fgpR;><+0



2007-12-4 by 阿元 [回复 27][阅读 ]

西施和褒姒有什么关系?

    其实,问西施和褒姒有什么关系,纯粹是废话。这么说的理由是,他们俩个的生日差了将近三百年,就算两个人都是同志或者是玻璃,两个人也不可能对上眼。
    再说对这两个人的评价,那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先说西施,西施不仅是中国四大美人之首,在小河边洗几件衣服,就把河里的鱼都给看呆了,结果这河里的鱼全都活活淹死了,让西施家吃了好几天。西施也因此被评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渔民。
    西施除了是中国四大美人之首外,还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著名的爱国人士。当然了,人家爱的是越国。说当时越国和吴国挨得挺近,两个国家经常掐掐架啥的。因为有个越王,也就是著名的勾践的老爸,把吴王阖闾给打死了,于是阖闾的儿子夫差就来找越王勾践报仇,把勾践打了个啥也不是。勾践没招了,就想找用女人去贿赂夫差。于是西施忍辱负重,以身许国,与郑旦一起担负起拉吴王夫差下水的重任。结果郑旦失败了,西施成功了,成了吴王最宠爱的妃子,把吴王迷惑得众叛亲离,无心于国事,为勾践的东山再起起了掩护作用,表现了一个爱国女子的高尚思想情操。后来吴国终被勾践所灭。传说吴被灭后,西施与范蠡泛舟五湖,不知所终,一直受到后人的怀念。
    后人为纪念这位忍辱负重,以身许国的绝代佳人,就在苎萝山下修建了西施殿。唐朝著名诗人李商隐还写下了“西子寻遗殿,昭君觅故村”的诗句。
    而和西施相比,褒姒在历史上只能说是个混蛋。
    关于这个褒姒,她的故事本身就可以写篇短篇小说,这里只能是简单说说。在传说中,有一条龙跑到西周的宫殿里头去了,不知道看着啥好吃的了,给果就流了点哈拉子在宫殿的地板上。这要是人的口水,挺叫人恶心的。但这个龙的口水就不一样了,那是宝贝。象有种香不就叫龙涎香嘛,所以只要你是龙,恶心的东西也能成为好东东。
    这口龙的哈拉子不仅仅是宝贝,而且还有灵魂,当然是只王八或者是乌龟的灵魂,所以它变成了一只玄鼋。这鼋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大号的,戴着绿帽子的王八新品种。而玄鼋的意思,就是四盖的大王八。这个王八可能是觉得自己戴着绿帽子有点亏,就把宫里一个女孩子给祸害了。这个女孩子被强奸之后,生下个小女孩子。不敢留着啊,你说大王也没有宠幸你,也没有跟你睡觉,你咋能怀孕了呢?这不是给皇帝戴绿帽子吗?所以这个大女孩子不敢吱声,把这个刚生下来的小女孩子扔下水道了。
    要不啥说龙是伟大的呢,就连沾了点龙气的婴儿,也有无穷的生命力。这个婴儿打败了下水道里的霸主,各种老鼠;创造了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在水下憋气长达八十五个小时之后,居然活着,还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被一对农民夫妇给收养了。但这孩子打小就是个倒霉孩子,谁沾上谁倒霉。当时周朝的头叫周宣王,这个周宣王听着一首儿歌,里头有这么两句:“山桑弓,箕木袋,灭亡周国的祸害。”
    结果这对农民夫妻正好在卖山桑弓和箕木制的箭袋,给果叫警察给看见了,就去抓他们,女的死了,男的带着捡来的孩子就跑到褒国去了。
    时间过了十几年后,褒国的国君得罪了周幽王,叫周幽王给关起来了。咋办呢?这褒国国君的儿子就想到给周幽王送礼,好把老爸给捞出来。      送什么呢?女人。这周幽王好色,见着女人就走不动道,所以要给他送漂亮的女人。
    这褒国说是个国,其实不一定比现在的一个县地盘大,也没有现在一个乡的人口多,所以想找个美女,挺不容易的。但也因为地方小,所以都有些什么人,大家也都知道。所以这太子一说找美女,马上就有人跳出来说,有个叫姒大的人,他姑娘老漂亮了,蚂蚁见了之后,立马都能晕过去。
    看到这儿,大家可能就明白了,这个美女,就是那个沾着龙气的小女孩。这个姒大,就是跑了的那个男的。因为这个小女孩现在在褒国,他爸叫姒大,所以人们就管她叫褒姒。
    自从褒姒进了宫,当了周幽王的妃子之后,命中注定这公母俩将成为历史的罪人,将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有龙的血统,不太看得起人类,所以褒姒从来不笑。有位名人说过,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句话在周幽王身上表现的更为明显,褒姒越是不笑,周幽王就越想让她看,想看她笑起来是多么的漂亮。这也充分证明了,人之初,性本贱。象周幽王这号的,贵为周天子的人,都贱到这份上了,你说一般人得贱到啥程度呢?
    为了能看到褒姒的笑容,周幽王想尽了办法,什么讲黄色笑话,给褒姒看短信,还趴在地上装狗叫,但都没有用。为了博美人一笑,周幽王下令,悬赏千金,向全国征集能让褒姒一笑的好点子。
    一个大奸臣浮出水面,这个虢国石父的家伙对周幽王说,咱们这么这么这么干,褒妃一定会笑的。
    周幽王乐坏了,带着褒姒就跑骊山去了。这里把周王朝的版图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周王朝虽然号称是中央大国,其实地方并没有多大,长江流域的楚、吴、越,还有四川的巴蜀等等,都是独立的国家,和周王朝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所以这些国家的元首都叫国王。而属于周王朝的地盘,主要是现在的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山东、江苏等省的全部门或者一部分地区。也就相当于现在咱们说的中原地区。在周王朝的统治范围内,有大大小小几百个国家,这些封国的头不叫王,只能叫国君。周王朝自己也有块独立的地盘,位置在现在的陕西省,首都叫镐京,位置在现在的陕西省长安县附近。这块地方的南面和东面是它的封国,北面和西面都是敌对的国家,是当时的少数民族,叫戎。后来统一天下的秦,就是西戎发展而来的。
    因为离敌人很近,所以在镐京的北面和西面都有峰火台。万一敌人打过来了,就点峰火,召集四周的诸候们前来救驾。
    而大奸臣虢国石父给周幽王出的主意,就是把峰火点起来,把诸侯们都叫过来,让他们上演三军大演习。
    在骊山,峰火点着了之后,不长时候,各路诸侯就带着一队队兵马杀过来了,一看没有敌人啊,都懵了,象没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窜,像走马灯一样来来往往。褒姒没见过这个啊,估计见过这种景象的人也不多,觉得挺好玩,于是笑了起来。这可把周幽王给乐坏了,当时给了虢国石父两千斤黄铜。
    峰火戏诸侯的结果,不仅仅是让褒姒笑了,也让诸侯们心凉了。结果等犬戎真的打到镐京的时候,幽王再燃烽火,人家诸侯不来了。把周幽王当成喊狼来了的坏小孩了,结果呢幽王被杀,褒姒被掳。对此,司马迁说:“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知,”(《史记·周本纪》)意思是说,褒姒不喜笑,周幽王为了她一人的笑,天下百姓再也笑不起来了。
    就是因为这褒姒害得西周死了个皇帝,亡了国,所以在历史上她也成了天字第一号混蛋女人。
    说完了西施和褒姒的故事,咱们开始今天的正题,说说西施和褒姒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硬把西施这么一个正面人物和褒姒这样一个混蛋拉扯到一起,原因不是阿元没事干了,而是因为他们实际上是一样的人,干了同样的事,达到了同样的效果,但却得到了不一样的评价。
    说他们是一样的人,是因为他们都是穷人家的孩子,都叫当权派把他们当东西送人了。连送人的理由都一样,都是贿赂更大的当权派,好让自己能从中得到各种好处。他们干的事也一样,都是靠自己的美丽,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从此君王不早朝。结果也差不多,他们靠上的国王很快就腐败了,也都失去了自己的国家。
    那么他们干的是一样的活儿,为什么得到的评价却相差那么大呢?难道说就因为褒姒长得没有西施漂亮吗?难道仅仅是因为西施是一个爱国人士吗?

    显然不是。就象王昭君是个牺牲品一样,西施的理想肯定不会是送给吴王当个玩物。
    关于西施的记载,比较完整的,是后汉赵哗写的《吴越春秋》。在吴越春秋里,关于西施的记载是这样的:得宁萝山鬻薪之女,曰西施、郑旦。饰以罗榖,教以容步,习于土城,临于都巷。三年习服而献于吳。
    意思是说,越王勾践从宁萝山找了两个卖柴火的女孩子,一个叫西施,一个叫郑旦。让他们学习了各种礼仪之后,送给了吴王夫差。吴王夫差呢,也没有但把这两美女当回事,仅仅是受之,也就是接受了。
    事实上,西施也并没有产生多大的作用,吴王夫差也并没有因为西施的存在而“从此君王不早朝”。虽然夫差可能非常喜欢西施,但远远没有达到荒淫无度的程度,也没有达到正事都不干的程度。在西施给吴王夫差当宠物的时候,吴国不但没有弱小下去,反而更加强大了,具备了和当时的晋国争当中原霸主的实力。大家知道有个成语,叫如火如荼。当时,吴国打败了越国之后,国力逐渐强盛,吴王夫差想当的是中原霸主。在公元前482年,吴王夫差带领大军来到卫国的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约天下诸侯前来会盟,要大家推他为盟长。怕大伙不服啊,就把带来的三万军队分成左、中、右三路。中军全体将士,全都身穿白色战袍,披上白色铠甲,打着白色旗帜,插起白色箭翎,远远望去,好象遍野盛开的一片白花;左军一万将士,一律身穿红色战袍,披上红色铠甲,打着红色旗帜,插起红色箭翎,望去好象一片熊熊烈火;右军则全用黑色,犹如一片乌云。而望之如火、望之如荼这两句话,就被后来的人们总结成了成语,如火如荼。
而这如火如荼的大军,果然把大家伙儿吓唬住了,来会盟的诸侯都认栽了,承认吴国为诸侯盟主。
    当盟主之后,吴国也跟现在的某个国家差不多,把自己当成爸爸,把别的国家都当儿子了。看哪个不顺眼,或者是不听话的,就薅出来打屁股。这么折腾的结果是,吴国的国力慢慢地儿就不行了。儿子都长大了,老爸打起来也费劲,一个不小心就可能闪了腰。闪来闪去的,吴国就给折腾散花了,“吴士民罢弊,轻锐尽死于齐﹑晋。而越大破吴,因而留围之三年,吴师败,越遂复栖吴王于姑苏之山。”(《史记. 越王勾践世家》。
    在《史记》里,没有一句话提到吴王夫差是因为荒淫无度而亡国的,而且也没有提到西施什么事。
    那么西施不是什么爱国人士,既然她和褒姒一样,都是送给国君的玩物,为什么他们会得到不同的评价呢?
    原因在于,西施祸害的,是一个小国家,而褒姒祸害的,则是整个天下。西施迷住了夫差,仅仅是把个诸侯国给整完蛋了,而且还含有为自己国家报仇的意思,所以即便是西施是祸女,但也是可以原谅的。
    褒姒就不一样了,她迷住的是当时天下的共主,相当于后来的皇帝。迷住皇帝,在有些正人君子眼里,那就是祸害整个天下。这样的女人的呢,于是也只能管她叫混蛋。
    咱们再把整个的中国历史捋一下,也会发展这样一个规律,那就是被称为祸水,被骂成混蛋的女人,都是和皇帝有关系的。至于国君的女人、或者大臣什么的女人,即便是干了什么坏事,甚至干得比那些被称为祸水的女人还多,也没有什么事。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和皇帝的面子有关系。那些昏君、亡国之君,虽然是真正的混蛋,但人家毕竟是天之子,毕竟代表了老天爷的意思下来统治大家伙儿的,所以犯了错误也不好明说。怎么办呢?只能是把这些错误往别人身上推。而他们身边的女人就是最好的靶子。
整明白了这一点,大家也就知道了,什么妲姬、褒姒、赵飞燕,包括后来的杨玉环,不过都是那些皇帝的替罪羊。而西施的幸运在于,她祸害的是个小国的主子,面子小得很,不会让那些卫道士们奋起还击。
    说到这儿,大家也就明白西施和褒姒的关系了,他们都是苦命的女人;他们都失去了寻找自己爱情的机会;他们都生活在痛苦之中,西施的表现是心肌炎,褒姒的表现是从来不笑;他们都被人当成了东西,送给了更高一层的权贵;他们都是美人,他们的美让他们有了成为东西的机会。
    所以说,他们之间唯一的关系就是,他们都是可悲的女人。

2007-12-4 by 阿元 [回复 10][阅读 ]

过年为什么会没意思

    又到了一年的年底,又到了快过年的时候,但我们听到的,却往往是一声叹息:唉,过年真没啥意思。
    这样的叹息我们已经听了好多年,叹息现在的年没意思,叹息现在的春节晚会没看头,叹息现在的年夜饭没吃头,叹息现在的年没过头。
    对于过年没有意思,有个人还编了这么一首打油诗:麻将声中一岁除,上家和了下家和。这种感觉真不爽,谁赢我钱谁是猪。
    而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人,说现在的年没啥意思,原因当然和以前的年相比较。以前,怎么也得二十年以前吧,那个时候的人,绝大多数是盼着过年的。对于那个年代的人来说,过年是啥呢,是可以吃到很多平常里吃不到的东西,玩平常玩不到的东西,穿平常穿不着的新衣服。这一切,就算是对于成人来说,也是有着相当的诱惑力的。
    所以那个时候,没有人不盼着过年的,当然象杨白劳那样欠着人家钱的人除外。对于杨白劳那样的人来说,过年叫年关,是死活要还钱的,还不上,是要拿女儿顶债的。
    那个时代的人们盼着过年的心态,让我想到的是一个农民。这个农民正和他儿子在地里干活呢,累啊,就跟儿子发牢骚:你说我要是皇帝该多好呢?啊,活也不用干,整天想吃个啥就吃啥。他儿子就问了,那你当了皇帝之后,想吃点啥啊?这老爸就说了,我当了皇帝,每天要啃一只烧鸡。
    其实过去的人们盼着过年的心态,和这个农民差不多。日子太苦了啊,所以吃个烧鸡能让农民找着当皇帝的感觉,所以过个年也能让当时的人们找着太多太多的快乐。但他们忘了,这种过年的快乐,是以平常日子的清苦为代价换来的。
    就象小时候,大家都吃过冰糖葫芦,那个时候感觉好吃得不得了,忍不住想,以后有了钱,一定把满屋子都堆满糖葫芦,一天吃一百支。
    但当你真的有了钱之后呢?当你真的可以每天吃一百支糖葫芦了呢?可能你再也吃不出来小时候的味道了。东西其实没变,只不过物是人非事过境迁罢了。
    记得一个张飞的故事。当时张飞在小沛打了个大败仗,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才跑了出来。待走到第二日的中午,张飞是又累又饿又渴,伤口也开始发麻,眼前金光灿烂,远远看到前面似乎人影晃动,他大叫一声伸手去摘矛,眼前一黑,就此人事不知。
    说张飞醒来之后见一大婶,慈眉善目的,见他醒了,她起身端了一碗东西过来,说道:将军,起来喝点东西吧。张飞挣扎着坐起来,接过碗来一看,是一碗莲子粥,一仰脖,咕嘟咕嘟喝了下去,入口嫩滑香甜,只觉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叫道:再来一碗!大婶似乎面有难色,拿着碗转身出去,一会儿工夫回来了,张飞接过碗来没有一饮而尽,这么好的东西,得慢慢品尝啊。于是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咂着,却发现味道虽然还是刚才那味道,但却稀了很多。这时大婶说了一句话:好东西就那么多,要想再多,便只能稀释了。
    生活中也是这个样子的,好东西就那么多,天天接触的话,那感觉也就稀溜了。就象阿元小时候,觉得最好吃的莫过于糖。但现在可以天天吃糖了,把牙都吃出大窟窿了,再也不觉得糖是好东西了。
    而且,生活里不仅仅是吃的东西,或者是过年的感觉是这样,别的东西也差不多。就拿爱情来说吧,刚刚接触的时候,感觉好极了。但天天腻在一起,用不了两年,可能就跟白水一样,没有甜蜜,没有激情。所以说,好东西都是相对的,你所谓的好东西别人也许不以为然,但别人的好东西你或许也觉得不值一钱。就象我们当年想过年,现在觉得没有意思一样,可能我们自己追求的,我们认为美好的东西,但实际上可能是别人眼中的垃圾。
    这可能就是生活吧,你得到一些东西的时候必然要失去一些东西。就象过年,你得到了幸福的日子之后,便觉得过年没啥意思了,这对你实际上是好事,但感觉上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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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9 by 阿元 [回复 9][阅读 ]

别说禽兽不如

    《新晚报》的消息,在哈尔滨通乡街上,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有关部门在通乡大街的中央装上了护栏。这本来是件保护行人安全的好事,但有很多人根本不念你这个好。你不是装上护栏了吗?那我非得跳过去,要不绕道走多费劲呢。
    其实这样的事,哈尔滨实在是太多了,随便哪条街道,只要是带护栏、隔离带的,保证就有人跳,而且数量相当地多。
    因为这个,还有很多人得出了结论,哈尔滨人的素质太差,有些哈尔滨人不是个玩意等等。
哈尔滨人是不是不是玩意儿,阿元不好说,尤其阿元自己也是哈尔滨人,不好自己骂自己。但还有一件事,证明有些哈尔滨人确实不是个玩意儿。
    什么事呢?那就是有很多人在大街上,当然人家还没有不要脸到那种程度,是大街的边上,随地大小便。那天阿元和儿子在哈尔滨红旗大街上瞎溜达,就看着有个人找根电线杆子,就开始干坏事。当时我儿子就来了一句,这人咋跟狗似的呢?
    当时我就不高兴了,教训儿子:咋能这么说人家呢?人家是人啊,咋能说人家是狗呢?
但仔细想想,这有些人还真赶不上人家狗。人家狗是有许多不良行为,比如说随地大小便,但原因不是人家狗质不高,而是狗的世界里,没有厕所这个概念。
    你人呢?不许大小便可是个基本常识,你连个基本常识都做不到,还好意思说自个儿是人吗?还好意思说自己比狗强吗?
    前几天看一本世界之最,上边有个问题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是什么?正确答案是人。这可能是许多人想不到的一个答案,想不到的原因是,许多人,或者说大部分人都不把自己当动物了,觉得自己是人啊,起码也是高级动物了。但仔细想想,人,或者说有些人,还真赶不上人家动物。
    人家动物不用穿衣服,整天光不出溜的跑来跑去,也没看着人家动物界有什么伤风败俗、有伤风化的事情发生。人呢?整天各种衣服捂的溜严儿,还什么事都有呢,这要象动物似的,都不穿着打扮了,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
    再说了,人家动物有随地吐痰的吗?人家要吐也是吐白沫。所以,咱们千万不要以为咱们是高级动物,就觉得一定会比动物强多少。

2007-11-28 by 阿元 [回复 21][阅读 ]

老鼠和黄鼠狼的战争

      老鼠和黄鼠狼之间发生了战争。战争发起的原因是,老鼠王国的国王非常生气,非常非常的生气。为什么呢?因为人们都在流传一句话:黄鼠狼生个老鼠儿子,一代不如一代。
    这种说法,能不让伟大、英明、强壮、勇猛的老鼠国王生气吗?大家都是鼠,凭什么老鼠就不赶不上黄鼠狼呢?黄鼠狼生个老鼠儿子,咋就成了丢人的事呢?为啥不能说黄鼠狼生个老鼠儿子,一代更比一代强呢?
    老鼠国王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就召集大臣们开会,研究怎么才能找回场子。找人类算帐吗?老鼠没有那个胆子。怎么办呢?有个大臣出了个主意,人们不是认为黄鼠狼比老鼠强吗?咱们把黄鼠狼打败不就得了吗?不就证明咱们比黄鼠狼强吗?那句话不就可以改成,“老鼠生个黄鼠狼儿子,一代不如一代”了吗?或者变成“黄鼠狼生个老鼠儿子,一代更比一代强”,也行啊。老鼠国王一听:高,实在是高!就这么定了,明天咱们就和黄鼠狼开打。反正老鼠的名声也不好,先来个偷袭再说。
    但老鼠和黄鼠狼实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选手,别说偷袭了,除非是给所有的黄鼠狼都打上麻药,否则老鼠还真不是人家对手。所以战争开始之后,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老鼠死了一大堆,人家黄鼠狼倒是都养得胖了不少,每天黄光满面的,在老鼠洞外边耀武扬威。
    老鼠国王生气啊,召开了全员大会,研究失败的原因。但研究来研究去,烟抽了不少,酒也快喝没了,也没有找到问题的关键。这时有个老鼠站了出来说:我们打败仗的原因,是没有主帅。虽然我们有国王、有大元帅,但大家长得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全都灰不出溜的,也分不清个个数,这哪里成呢?这哪能打胜仗呢?
    大伙儿一琢磨,有道理啊。于是为了使国王啊,大臣啊,大将军、大元帅啥的,能和大家不一样,在他们的脑袋瓜子上,都给绑了角,再次出洞,和黄鼠狼决一死战。
    就象鹿的角,永远也战胜不了狮子一样,老鼠的角,也不可能给他们带来胜利。战争的结果是,老鼠又一次大败而逃。那些普通的老鼠们都顺利的逃回了大本营,都钻洞里了,但是那些主帅们因为头上绑着角,进不去啊,结果都叫黄鼠狼给吃了。
    这个故事说明什么呢?说明很多时候,面子是要不得的。老话不是说过吗?死要面子,活受罪。老鼠和黄鼠狼打仗,就是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例子。
    做为老鼠,你的本职工作是小偷,你就好好地偷你的东西,别叫老鼠夹子给夹了就完了,其他的再扯什么都是多余。回到咱们人类身上也一样,什么面子啊,脸皮什么的,也都不是别人给的,也不是你要来的,重要的是你得干好自己的那点活。否则,你活的累不说,还有可能象老鼠那样送了命。

2007-11-14 by 阿元 [回复 320][阅读 ]

孔子会不会和姚明一样高?

      近来的历史研究中,有一种有趣的说法,那就是孔子,也就是孔老二和姚明差不多一样高。
说孔子和姚明差不多一样高,是因为在司马迁的《孔子世家》里,有这么一句“孔子长九尺有六寸,人皆谓之‘长人’而异之”。学者李零就说了:“‘九尺六寸’有多高?按西汉尺23.1厘米计算,221.76厘米,和穆铁柱、姚明的个子差不多,或有夸大。”虽然拖了“或有夸大”这么一句话,但李教授大致上还是认同这个说法的,也就是说,孔老二在身高上,可以和姚明有一拼。
    姚明是谁,大家都知道,小巨人啊。于是许多人心生遗憾,遗憾孔子没有生活在我们这个时候,否则的话,两个巨人携手征战NBA,那得给咱们长多少脸,出多少气呢。
    这种说法决不是夸张,仅仅是因为火箭队有了姚明,雄鹿队有了易建联,这两个队的比赛已经被人称为“中国德比”了,那要是再加上个孔子,是不是可以管NBA叫中国联赛了呢?只是感觉上,这么说的那些人,爱国情绪是有了,但更象硬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小无赖。
    而对于孔子和姚明差不多一样高的说法,引起了很多人的反对,但反对的声音并不坚决,原因是孔子身高九尺是司马迁在《史记》里说的,而司马迁为了写出真实的历史,曾经和汉武帝对着干,而《史记》也被称为中国历史上的信史。你不同意孔子是两米二0可以,但你敢和《史记》对着干吗?你敢和司马迁较劲吗?不敢,那孔子就和姚明差不多高,孔子就可以征战NBA。
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实际上也是出于一个历史的误会。这个历史的误会就是,司马迁是个正直的人,他写的历史是真实的历史。
    说起来,大家认为《史记》是信史的原因是,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写的太真实了,结果汉武帝看后非常生气,差一点儿把司马迁给宰了,把书给毁了。但后来汉武帝还是承认了史记的真实,而不做以编改,于是《史记》这才保留了下来。
    但汉武帝的愤怒,并不能证明司马迁的《史记》完全真实。在《史记秦本纪第五》中,有这样一句话,“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
    什么意思呢,说的是秦朝的祖先,是颛顼的后代。其中有个叫女修的,是个女人。有一天,这个女修织布的时候,天上飞过一只黑色的大鸟。这个大鸟掉下一个蛋,正好这女修也不专心干活,张个嘴抑个脸朝天上发呆呢,结果这鸟蛋就直接掉女修肚子里了。女修因此而有了孩子,生了个叫大业的男孩子,也就是秦始皇的老祖宗。
    这种事,不仅咱们知道,是不可能的。司马迁呢,也明白,这是个传说。那么司马大人为什么把这个传说当历史记录下来了呢?因为他要拍皇帝的马屁。
    这个马屁出现在《史记高祖本纪》里,“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这段话的意思是,汉高祖刘邦,老爸刘大爷,老妈刘大娘。有一天,刘大娘到湖边去散步,结果睡着了,做梦的时候,和神仙整了点事。这时刘大爷来找刘大娘,正看着一条龙趴在刘大娘身上忙活呢。随后刘大娘就有了身孕,生出来的孩子就是刘邦。
    如果说秦代的事是传说,那么汉初的事也能这么瞎编,只能说马司迁是故意的,目的是想证明汉家的天下是老天爷给的,是想拍老刘家的马屁。
    但这段马屁拍下来,被许多现在的史学家给误会了。结果整出了个刘邦老妈刘大娘是个破鞋,刘邦是个私生子这么个结论。好在汉代的人没有现在有些史学家这么缺德,推理不出这么高深的结论。要不然司马迁肯定比窦娥还冤,因为他可能成为第一个拍马屁把自己拍死的。
    如果说只有刘邦是龙的私生子,这么一个马屁的话,可能不能说明什么,但下边的这些马屁,可能就叫人恶心了。还是《高祖本纪》里的内容:“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怪之。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
    这段马屁的意思是,汉高祖刘邦,长得老漂亮了,脸和龙的样子差不多(司马迁写这话,好象他看过龙似的),左边的大腿上边还有七十二个黑点(这事的证明人是吕后,吕后亲自告诉司马迁的。)。刘邦家穷啊,没有钱喝酒,怎么办呢?就在开酒店的王老太太、武老爷子家赊账。有一天刘邦喝大了,趴桌子上睡着了,好莱坞大片于是上演,刘邦一点点的,变成了一条龙。可把王老太太、武老爷子吓坏了,于是再也不敢管刘邦要钱了。
    如果说前两个马屁,拍得不那么匀乎。第一个有骂刘邦是私生子的嫌疑,第二个有说刘邦无赖的可能的话,那么下边的两个马屁就非常纯粹了。
    《高祖本纪》里,有这么一大段,“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郦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徒中壮士愿从者十余人。高祖被酒,夜径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愿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击斩蛇。蛇遂分为两,径开。行数里,醉,因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何哭,妪曰:“人杀吾子,故哭之。”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告之,妪因忽不见。后人至,高祖觉。后人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诸从者日益畏之。”
    把这段的大意说一下。说刘邦押送囚犯的过程中,工作不力,结果囚犯跑了不少。这跑了囚犯是死罪啊,刘邦害怕,胆子又小,不敢和陈胜那样揭竿而起。怎么办呢?自己也带一帮人跑了。跑的过程中,刘邦一伙碰到一条大蛇,大家都害怕啊,怎么办呢?正好刘邦又喝大了,酒壮熊人胆,上前一剑就把蛇给咔嚓了。
    后来有人看见一老太太在道边哭,问她咋回事,这老太太一边哭一边说:“我儿子是白帝的儿子,叫赤帝的儿子给杀了,所以哭。”说完老太太就跟白骨精似的,化成一股风没了。
    看完这一段,真觉得司马迁写历史白瞎了,应该去写神话小说,那样就没有吴承恩什么事了,孙悟空也可以早出生好一千来年。
    还有一个马屁,也是司马迁拍给刘邦的。“秦始皇帝常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因东游以厌之。高祖即自疑,亡匿,隐于芒﹑砀山泽岩石之闲。吕后与人俱求,常得之。高祖怪问之。吕后曰:‘季所居上常有云气,故从往常得季。’”
    说的是秦始皇突然变了大仙,会望气了。有一天瞪眼一看,东南有天子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狐臭啊,反正是味道不对。所以秦始皇经常到东南去溜达,用自己的味道去搅和。结果把刘邦给吓坏了,刘邦为什么害怕,司马迁没说,估计这个马屁拍得有点大,有点圆不过来了。刘邦害怕之后,就跑到芒﹑砀山里去了。但每次吕后,也就是吕家野鸡,一找就把刘邦找着了。刘邦奇怪啊,说你福尔摩斯啊,咋老能找着我呢?吕后说:哪儿呀,是你呆的地方,有云气,所以你总是跑不了。
    这个马屁的水平怎么样?够九段了吧?而实际上,司马迁得罪汉武帝,原因是为李陵说了点好话,并不是写什么东西,让汉武帝看不下眼了。而汉武帝看《史记》生气的原因,也不见得是因为司马迁写了什么皇家见不得人的东西,因为阿元没有找出来这样的东西,更可能是因为司马迁拍了刘邦马屁一大堆,但对汉武帝连驴屁都没有拍一下。所以汉武帝很生气,司马迁的后果很严重,叫人给变成了太监。
    说这么老多,并不是和司马迁有深仇大恨,非要把他打倒,再踏上一万只脚,而是想说明以实录著称的《史记》,也是可以挤出水分的。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司马迁说了,孔子2米20,我们就信以为真,还相信孔子的老爸是2米31,他们一家子就可以组成世界上最牛的蓝球队。因为《孔子家语》里还说了,“其人(孔父叔梁纥)身长十尺”。意思是孔子的老爸,比孔子还要长四寸,比姚明高5厘米。
    如果这些都是事实的话,只能说明孔子的基因质量太次,遗传效果太差,结果是黄鼠狼生了一大堆老鼠儿子,一代不如一代。


2007-11-14 by 阿元 [回复 648][阅读 ]

快到年底了

好久没来这里了,来了先谈谈工作。(足以看出我是个多么敬业的好孩子啊~哈哈)
年底了,正是谋划新一年工作的时候。也许朋友们过段时间就会知道:各频率的节目在明年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调整,具体怎么变动,请大家拭目以待。龙广的各位工作人员正在努力在两个月后不让诸位失望!
这段时间我增加了对体育方面新闻的关注,热热闹闹的一届女足世界杯让我喜欢上了女足——尤其是踢女足的人(嘎嘎)。随后中国男足的大老爷们们在超级弱旅缅甸身上也让球迷们看到了积极的改变;NBA更值得期待,对了,今天上午十点半姚明就要率领他的一帮新小弟们和科比开打了,严重期待啊……
快到年底了,明年是崭新的,我的工作和生活也是崭新的。
2007-10-31 by 蒋仲 [回复 18][阅读 ]

不一样的天空

    人们常说,以史为鉴,可以正衣冠。在大家可能不知道,这个历史的镜子,也是人造出来的,所以难免有的地方会凸凹不平,在局部门变成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哈哈镜,会让哈哈镜里面的我们,也非常的可笑。
    这些历史中凸凹不平的地方,这些历史中的哈哈镜,就是历史的误会。这些误会,有的是后来的人们,在理解上出了问题,有的是出发点就错了,还有的是人为的掩盖。
从今天开始,阿元将拿着个放大镜,斜着一双小眼睛,为大家伙儿澄清历史的误会,给您一个不一样的天空。

          《不一样的天空》第一章 被冤枉的好色之徒

    说到好色之徒,人们会想到一个词:“登徒子”。两千多年来,“登徒子”也被人们当成好色的代名词。1958年,毛泽东在一次会议上批评反“冒进”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话:“……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为了说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意思,毛泽东特别讲到《登徒子好色赋》这篇古文,也即成了“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成语的出处。
    但大家可能不知道,这实实在在是一场历史的误会。好人一个的“登徒子”,叫人给蒙了两千多年不白的冤,其冤枉程度,只能说他是“窦娥家的鹅”,比窦娥还冤上好几十倍。
    这个登徒子是谁?他为什么会背上一个好色的罪名呢?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登徒子是战国时期楚国的一名大夫,跟宋玉一起在一代昏君楚顷襄王的手下做官。楚顷襄王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他手下的一个大臣大家肯定都知道,那就是屈原。这个楚顷襄王挺不是个玩意儿的,整天不干正事不说,还把想劝他干正事的屈原给赶进了汨罗江,让大家在五月节的时候,能吃上棕子。
    这个登徒子,和屈原差不多,也是忧国忧民,挺拿自己当盘菜的那种人,经常在楚顷襄王面前说三道四,想把腐朽没落的楚国,打造成战国七雄里的一哥老大。
    当时,屈原的弟子宋玉,风流儒雅、词赋文采、貌美如花,受到了楚顷襄王的宠信。这个宋玉虽然是屈原的弟子,但没有屈原那种忧国忧民的境界。在楚顷襄王跟前,老是捅估楚顷襄王怎么吃、怎么玩,甚至一起干坏事。
    登徒子看不下眼了,觉得宋玉是个祸害,有可能把楚国给拐搭到臭水坑里。于是有一天,登徒子跑楚顷襄王那告状去了,说:“这个宋玉,就是个小白脸,特别会说话而且还老是色眯眯的,所以大王可对他小心点,千万别让宋玉给你戴上绿帽子,把你变成一只老乌龟。”
    楚顷襄王国家丢了不在乎,但绿帽子绝对不肯戴。所以听了这话,就去找宋玉去了,问他是不是个好色之徒。这楚顷襄王绝对是个笨蛋,有这么问的吗?就象阿元,虽然笨的和猪一样,那如果有哪位大爷指出这一点,阿元保证挠他个满脸花。但宋玉不敢,大王问的问题,得好好回答。于是宋玉写出了个《登徒子好色赋》。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龇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熟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这是古文,阿元也看不懂,但好在有译文,大家也就能明白了。面对登徒子说他好色的话,宋玉就说了:“天下的美女,没有谁比得上楚国的女人;楚国最漂亮的呢,没有谁能超过我家那疙瘩的美人。而我家那疙瘩的美人,最漂亮的,就是我家东边的邻居了。东家小姐,若增加一分则太高,减掉一分则太矮;论肤色,涂上脂粉则嫌太白,施朱红又嫌太赤,现在是恰到好处。她眉毛如翠鸟之羽,肌肤像白雪一般莹洁,腰身纤细如束裹素帛,牙齿整齐似一连串小贝,甜美一笑,足可使阳城和下蔡一带的人们为之迷惑和倾倒。
    “就是这样一个大美人,看上我宋玉了,趴在墙头偷看我三年,而我呢?根本没有把她当回事。
    “登徒子就不一样了。他的老婆蓬头垢面,长个大猪嘴还一嘴龅牙。前鸡胸、后罗锅,走路还一瘸一拐的。这么难看的一个人,还一身病,头上、屁股上还都长痔疮。
    “但就这么一个坷碜到家了的人,登徒子不仅每天和她上床,还和她生了五个孩子。
“这么一比较,大王就明白了,到底谁是好色之徒呢?”
    这样的一大块话,把楚顷襄王给呼悠了,觉得说得太好了,就把宋玉给留身边了。
    但这篇《登徒子好色赋》写得确实是好,里边“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更是成为了千古名句。
    而毛泽东之所以提到了这篇《登徒子好色赋》,原因就是这是一个狡辩的典范,攻其一点不计其余。
    这个故事,除了说明宋玉会说话之外,还说明楚顷襄王是个大笨蛋。按宋玉的说法,登徒子的妻岂止是丑,简直令人恶心。而登徒子“悦之”,也仅仅是爱自己的老婆。如果说喜欢一个丑女人是好色的话,登徒子简直就是一个“色盲”;而如果说爱自己的老婆,是好色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也就没好人了。
2007-10-30 by 阿元 [回复 12][阅读 ]

老年人也需要爱情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对于八十二岁的杨振宁和二十九岁的翁帆结婚,你是赞成呢,还是反对呢?如果你反对的课外话,那么你对九十一岁的老教授征婚,又是一个什么态度呢?
这个91岁老教授叫高时浏。高时浏大家可能不太知道这个人,他被誉为“中国测绘界的奇人”,是中国测绘界第一位环游地球表面一周的人。早在1951年,36岁的高时浏成为第一个进入北极地区的中国人。在今年,91岁的高时浏做了一件也许比56年前去北极更需要勇气的事:在媒体上征婚。
    他希望能找到一位年龄55至70岁,爱音乐,最好懂外语的老伴,照顾他和53岁患有精神病的大儿子。与杨振宁翁帆的忘年恋不同,高时浏拒绝二十几岁的女性,因为他“不想耽误别人的青春”。而“40多岁的人,他没有办法他们正常的需要”。至于70岁以上,则已经“老态龙钟”,很可能反过来需要他的照顾。
    1999年,高时浏与妻子离婚后,便一直单身至今。如今130平方米的大房子只有他和53岁的儿子居住。儿子患精神病多年,一直由他照顾。家里请了个钟点工专门料理两人的饭菜。由于儿子的病情,高教授和儿子两人始终处于没有交流的安静状态。
    高时浏很讨厌这种孤单的生活,他说,家里有事“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他还被假冒的学生骗过1000多元钱。所以高时浏想到要找一个老伴。他说“我工作上我需要有助手,生活上也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可以她弹琴我唱歌,是不是很有意思?”
    对于老伴的要求,高时浏的想法是,想找到真正的爱。希望这种爱,能让新找的老半,能牺牲一定的自我。高教授希望对方要会用电脑,能帮他收发E-mail;希望她还会记账。还要求对方懂外语,因为高时浏教授有很多英 、德文信件和书籍,不懂外语的话,没办法帮忙。
    高时浏的征婚广告,有很多的回应。在年龄上至75岁下到25岁的100多位应征者中,高教授很快选中了最投缘的一位。他宣布,将与大连一位58岁的音乐教师结为伴侣。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高时浏依然孤单一人。和他深入交往过的应征者纷纷不了了之,有的还强行拿走了他的信件、毛衣,甚至搬走了他家的微波炉。媒体上也出现了,教授征婚被骗,这样的文章,高时浏的生活再也无法平静,他的血压频频升高,他身边依然只有患病的儿子和保姆。
现在,高时浏还在继续寻找他的另一半,他的邻居们已经习惯见到陌生面孔站在高家门口。而八卦的女邻居看见高家有不认识的中年女性出入,便拉住知情人打听:“那个女人是谁?”
    高时浏的征婚,在社会上引发了很多的议论,有人认为他这是打着征婚的旗号在找个保姆和秘书。还有的人认为,他借着征婚的名义,和这么多的女性接触,是“有伤风化”,他的小儿子也说他老爸,丢了全家人的脸。
    对于这一点,高时浏很生气。他说:“我丢了他们的脸。我为什么丢脸?我是认真的,又没有和别人乱搞。除非你偷偷摸摸的,像包养11个情妇的贪官,那才叫有伤风化。”
    对于这件事,大家的议论挺多的。象有人就说了,爱情越来越“地久天长”了,这是讽刺老教授岁数太大了的。还有人说:死都快死了,还要脸皮干什么?有伤风化又怎样?还有人认为,人总有吃错药的时候,等老教授的药劲过了,他也许能清醒。
    还有人说,典型的老牛吃嫩草,老教授辛苦了一辈子,已经有了吃嫩草的资本,可以理解。但有点为老不尊。还有个人认为,这老教授想的多美啊,打着婚姻的名义,让妻子给他无偿地打工。
    听了这样的议论,给人的感觉就是,老年人想找爱情,真是太难的。象杨振宁那样的,找个年轻美丽的姑娘,有人说他是老牛吃嫩草,有人说他们之间没有真正的爱情,说翁帆是看上杨振宁的名和钱了等等。象高时浏这样的,非常现实的,要求年纪大一点的,水平高一点的,能帮自己干点活的,结果又有人跳出来,说人家是借着征婚来找保姆,说他见来见去的,有伤风化。你说这单身老年人,该怎么办呢?还有勇气追求爱情了吗?难道就应该自己孤独地生活吗?
    肯定不是。实际上,老教授找老伴没有伦理问题,杨振宁找个二十八岁的大姑娘,也没有伦理问题,更没有道德问题,不可能让风气败坏,也不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更不会有伤风化。
    高时浏教授为了找后老伴,提的那些条件,可能是高了点,但那有什么呢?你上市场买菜,不还得挑挑捡捡,拼命讲价吗?既然年轻人找对象的时候,可以有自己的条件,那么老年人为什么不能提出自己的条件呢?
    至于说这样的条件,象找一个保姆兼秘书,那又有什么呢?婚姻的双方,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既然人家去应征的人,都没有说啥,你说你一个外人,跟着瞎搀和什么劲呢?
    而之所以有些人,看着老年人征婚、谈恋爱啥的,就说三道四,就反对,原因可能是他们觉得老年人,就应该混吃等死,就应该忍受痛苦。所以谈恋爱,肯定不对,征婚,那更不对。对于有这种想法的人,阿元不想反对,只想对他们说,你们如果自己想这么干,没有人拦着你,但你别跳出来,妨碍别的老年人追求幸福。
    而做为老年人呢,在追求自己爱情、幸福的时候,也没有必要听别人说什么。听剌剌蛄叫还不种地了吗?所以对于反对老年人谈恋爱结婚的声音,你就全当它是放某一种气,不理他就完了。

2007-10-23 by 阿元 [回复 1489][阅读 ]

斯琴高娃向女儿低头

    著名演员斯琴高娃希望女儿成为一个演员,但她的女儿却开了饭店。那么斯琴高娃为什么会向女儿低头?父母如何为儿女计划他们的前途?今天的节目我们就这个话题进行讨论。
    斯琴高娃的女儿叫孙丹,是斯琴高娃与第一任丈夫、内蒙古电影制片厂某导演的孩子。孙丹5岁那年,斯琴高娃与这位导演分手,4岁的儿子孙铁判给父亲,孙丹跟随母亲。
    孙丹从小就显露出文艺天赋,表演节目大胆活跃,让斯琴高娃欣慰不已,因为自己酷爱表演,她希望女儿也能走上艺术之路。斯琴高娃为女儿买了钢琴,从中国音乐学院聘请高级钢琴教师来家里教女儿,又为女儿报了市少年宫芭蕾舞班。小孙丹天资聪颖,仅一年时间,她就能弹奏《春江花月夜》、《胡桃夹子》等曲子,芭蕾也跳得像模像样。但因为比同龄孩子少了很多玩耍时间,渐渐地,那一个个音符让她感到枯燥乏味,她对斯琴高娃说:“妈,现在我对弹钢琴和跳舞没有兴趣了,我想画画,我要游泳。”斯琴高娃严厉地批评女儿:“你这样三心二意,将来怎么会有出息?”当脚尖磨出血时,孙丹又提出不想再跳芭蕾舞了。可妈妈的回答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一天晚上,斯琴高娃9时才回到家,这本是她规定女儿练琴的时间。谁知,走到家门口并没有听到熟悉的琴声,斯琴高娃轻轻地开了门,发现女儿坐在钢琴前,正埋头看小人书。斯琴高娃气不打一处来,她一把夺过孙丹的小人书,扬手给了女儿一巴掌。妈妈的“高压政策”更激发了孙丹的逆反心理。孙丹一看见乐器就心烦,她喜欢剪纸、绣花,喜欢花花草草,甚至喜欢在厨房里为家人做饭。斯琴高娃“恨铁不成钢”,只要在家,就督促女儿练习乐器演奏。憋着一肚子怨气的孙丹终于爆发了,她故意把曲子弹得声音刺耳,毫无节奏感,斯琴高娃气得脸色煞白:“你和妈妈作对,妈妈就让你弹一晚上!”孙丹“啪”地一声合上钢琴盖:“我偏不弹了!”
    母女俩就这样对峙到晚上11时,直到陈亮声从外面演出回来。陈亮声把斯琴高娃拉到一边,轻声劝她:“孩子这么大了,你得尊重她,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她,否则会适得其反。”母女总算和解了。
    1991年后,斯琴高娃频繁地回国拍戏。她开始煞费苦心地培养女儿表演方面的兴趣。每次回到瑞士,她都叫女儿看她主演的片子,评价她的演技。每逢寒暑假,斯琴高娃就把女儿带回国内剧组,让她感受拍戏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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