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编辑:hlj_ff 发布时间:2011-04-11 10:51 查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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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家电下乡强农惠农、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满足广大农民的消费需求,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972号)文件,明确从2010年开始大幅提高家电下乡9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即:彩电最高销售价格由原3500元提高到7000元、冰箱(含冰柜)由2500元提高到4000元、手机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洗衣机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壁挂式空调由2500元提高到3500元、落地式空调由4000元提高到6000元、电脑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太阳能热水器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由1500元提高到2500元、燃气热水器由2500元提高到3500元、电磁炉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微波炉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同时规定公布的中标家电下乡产品价格为销售最高限价,企业应随成本下降及时降低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该政策实施后,效果非常明显,据统计提高限价后新增的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量约占今年前九个月全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的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