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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赛宗旨
本次活动是根据省委宣传部为打造广播电视强省,实施名牌战略,广纳社会人才的精神,在全省首次大规模、大范围开展的广播主持人大赛活动,为全省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夯实基础,促进全省主持人才的素质提升,为主持人队伍输入新鲜血液,储备优秀主持人才,并以此推动全省主持人在素养、特色及各方面能力的提高。
二、组织方式
1、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协会
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
2、大赛组委会
主 任: 李寅奎 王春莉
副主任: 刘玉平 孟广智 马同庆
3、负责单位: 省电台总编室 省电台媒介研发部
4、组委会成员: 焦春溪 孙 萌 张 莉 马同庆 赵鸿洋 李 皎
韩巨生 张 新 张广雷 张 晔 杜玉泉 施晓东
杨春健、各市(地)电台主要负责人
5、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孙 萌
6、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吕 萍 闻 佳 于 皓 张 伟 郭 沫
郑慧莲 刘爱慧 李玲玲 黄 晖
三、大赛时间
2007年8月25日全省同时启动(报名工作开始)至2007年10月20日结束。
四、赛区设定
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大兴安岭十三个市(地)设分赛区,可扩延到省外。各分赛区赛事由当地电台负责组织(哈尔滨赛区的赛事由省电台承办)。哈尔滨赛区将在黑龙江大学设立全省大学生主赛区。
总决赛由省电台承办。总决赛分为半决赛、决赛。
五、大赛设置
本次大赛分专业组、业余组、中学生组。各电台的部聘人员可参加业余组的比赛。
在本次大赛中获得总决赛前五十名者,进入省电台人才信息库并择优录取。
以下选手将获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测试证书:
1、 各分赛区获奖选手。
2、 各分赛区的中学生组前十名选手中,年龄在16周岁以上者。
六、大赛程序
各分赛区均须进行以下程序:
海选、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
各分赛区由当地电台负责组织本赛区的海选、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省语委会派普通话测试员现场测试普通话水平。各分赛区各组别一、二等奖获得者参加总赛区半决赛、决赛的比赛。一、二、三等奖普通话合格者均发省语委会普通话证书和省组委会获奖证书。
各市(地)电台从海选开始,除设置评委外,由本地电台开辟时间对大赛进行实况直播,听众可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热线、网络对选手进行投票。评委评定占本次大赛的百分之五十,听众投票占百分之五十。各赛区从海选开始,省电台即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对各分赛区的投票活动进行支持。只要是支持本分赛区选手的短信,无论在哪里发送,都计为本分赛区的短信。总决赛前对参加决赛的选手,进行赛前培训。
总决赛半决赛开始时间:10月10日。
总决赛决赛开始时间: 10月15日。
各分赛区决赛应于9月30日前结束。
七、参赛条件
1、18周岁至35周岁身体健康的男女青年(特殊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学历要求国家统招大专毕业生及在校生(特殊人才可放宽到“五大”毕业生),中专学历可参加业余组比赛;
3、学生组限定为13周岁以上的在校初、高中生。
八、报名方式
选手可以到各分赛区所设报名点报名。
九、评委组成
各分赛区的决赛由总赛区组委会派专家担任总评委,总决赛的评委会由省内著名播音指导、省语委专家、省艺术界名人组成(聘请一至两位中央台著名主持人)。
十、奖项设立
各分赛区按组别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优秀奖十名,单项奖两名(最佳人气奖一名,最佳创意奖一名),新人奖若干名。
总决赛的奖项设置同上。
所有赛区获奖选手的证书统一由总赛区组委会发放。
十一、大赛指导
在各分赛区海选之前,要求各分赛区把本赛区的大赛方案报总赛区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派员到各分赛区对当地赛事进行指导。
十二、大赛宣传
1、从8月25日起在省电台新闻广播、交通广播、生活广播、都市女性广播、音乐广播、97频道发布大赛广告。每一小时滚动一次,从6:00开始至22:00结束。
2、在黑龙江广播电视报发布大赛公告。
3、在生活报、新晚报、黑龙江电视台、东北网发布大赛消息。(大赛开始、大赛结束)
4、在黑龙江广播电视报、生活报做大赛广告各两次(黑龙江广播电视报做全版,生活报做二分之一版),东北网做大赛滚动广告。
5、在黑龙江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女性频道、公共频道,每天各做5次15秒大赛广告。
6、大赛颁奖晚会将在省电视台现场直播。(时间待定)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
200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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